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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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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牛郎

“老娘当下就飞了他,可是现在还是有些怀念。”

邓莎说得眉飞色舞,好像说老娘今天吃的是海鲜一样的畅快,只不过却又莫名地叹了口气,“其实,叶枫,那人也长得不错,难得还是个才子,也有你这样两道浓浓的眉毛。”

看着叶枫脸色有些发青,邓莎笑了前仰后合,“小叶,你放心,我不会追你的,你符合五年前我的标准,可惜现在,唉,晚了。”

邓莎说晚了的时候,仿佛医生面对无药可救的病人一样的口吻,叶枫却是感觉到一阵要解脱的轻松,但只能虚伪地说道:“看来钱真的是好东西,最少有钱不愁找不到老婆。”

认真地想了一下,补充了一句,“最少不愁找到邓莎你这样的老婆。”

邓莎却是丝毫不以为意,晃动着手上叶枫的眼镜,突然问了一句,“你这么有才,怎么不去写个诗词什么?”

“写诗词干什么?”

“出版赚钱呗。”邓莎三句话不离本行。

“赚钱干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啊?”邓莎睁大了眼睛,好像头一回认识叶枫,“这种问题你也能问的出来?小叶呀,我发现你实在被所谓的文学就是毒害太深了,钱可是好东西。你有了钱,就可以不用上班,天天享受的。”

“不用上班?”叶枫有些苦笑,“如果不上班,那我一天不是更无聊?”

“你天生就是个奴才命。”邓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直接给叶枫下了个结论,“竟然还有人喜欢上班?”

叶枫喃喃自语道:“我不是喜欢上班,我只是觉得,我工作了,就不用胡思乱想。”

邓莎并没有听清楚他说了什么,摆弄着手中的那幅眼睛,突然发现新大陆一样,大叫了起来:“叶枫,你这不是近视眼镜呀。”

“不是。”叶枫回答得很平静,“虽然看起来很像。”

“你有病?”

“我没病。”

“你没病没事戴个这种平光眼镜?”

叶枫考虑了一下,只好解释道:“其实我真的有一点病,我的头脑不是很好,我看到太强烈的阳光,就会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这话说的一点问题没有,但是和眼镜完全扯不上关系,他就算不看太强烈的阳光,很多时候,也会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而且很多人盯着太强烈的阳光看,也是一样头晕,分不清方向的。

邓莎不知道他玩着什么白马非马的解释,看着叶枫的眼神多少有些同情,“大才子,你这样的帅的脸,被这幅眼镜糟蹋的可惜了。”

叶枫只有苦笑。

“不过我有个建议,不是每个工作都需要白天工作的。”邓莎笑了起来。

“什么工作?”

“比如牛郎,以你的长相,不难出人头地的。”邓莎说起这话来,竟然面不改色。

“那敢情好,只不过这工作需要入门,等到我找到领我入门的再说。”叶枫含笑说道,仿佛在说什么今天的猪肉又涨了一块八一样。

“一言为定,你如果是牛郎的话,我就去包养你几天,可以不用负责,也不用玩什么感情,叶枫,你其实很有牛郎的潜质。”

邓莎又是大笑了起来,几乎趴在叶枫的身上。

“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包养我的。”叶枫突然发现邓莎一点都不讨厌。

“我没钱呀。”邓莎认真说道:“现在包养你,要付出感情的,而玩感情不是伤心就是伤身的,不像你是牛郎,我只要付出钱就行的。”

叶枫也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那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考虑给你打八折。”

二人笑作一团,邓莎又几乎滚到了沙发里面,蓦然间邓莎止住了笑容,抬头直勾勾地望着门外,“竹筠,你回来了?”

叶枫扭过头去,才发现门口站着一人,可不就是方竹筠。

‘啪’的一声响,不是方竹筠给了屋内二人一个耳光,说什么卑鄙无耻,奸夫淫妇,她只不过打开了屋灯。

屋内转瞬一阵大亮,由极暗转到大亮的时候,多少有些是觉的短暂停留,方竹筠看到的好像是邓莎飞快地离开了叶枫,表情多少有些尴尬。

“做什么呢?”方竹筠问了一句,“灯都不开,你们可都是节能模范呀。”

叶枫还是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他实际上也是真的问心无愧,“竹筠,你回来了,太好了,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

方竹筠心中一丝温暖,她不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趴在自己心仪的男人肩头的时候,她多少有些不快,上楼的时候,她就听到二人的欢声笑语,这让她多少有些失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和叶枫从来没有这么欢声笑语的时候。

她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叶枫,因为他的真诚和善良,他没有很多男人那种自高自大的臭毛病,他在公司和自己共事的几个月的时间,他最少帮助了同事几十次,从来没有任何理由,很多人享受着帮助,表面上说着感激,却在背后都说叶枫傻,可是他却从来不介意!

她就是喜欢叶枫的傻,所以她拒绝了很多看起来比叶枫更优秀男人的追求,她也知道叶枫懒,懒的皮鞋一个月可能不擦一回,懒的早上起床,洗脸刷牙都可能忘记,他懒得打理一切生活的琐事,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发呆,她明白叶枫的太多东西,可是她不明白叶枫为什么看起来,好像并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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