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有才和有财
第四十三节 有才和有财
如果革命导师见到了邓莎,多半也会说一声,迷死邓,你真是太有才了。
当然有才和有财如果选一种,邓莎肯定会觉得选后种更好一些。
邓莎和革命导师一样,一眼就能看穿资本主义的本质,不过却没有进一步揭穿叶枫的虚伪的面具,反倒兴致勃勃的进一步说起自己的往事。
因为在她的念头中,人,其实就是个虚伪的动物,不虚伪的大圣人,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呢,孔夫子圣人吧,虚伪不虚伪她不知道,不过她没有看过。
“那个狗屁才子当时给了我一本他出版的书,书面上竟然印着我的大名,我的亲娘呀,我这辈子,名字除了在求职书上打印过,还从来没有被这样隆重的登记过。”
邓莎一句话把所有的才子加了个臭名,这也怨不得很多才子自古就说,头发长,见识短的。
“上面写着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叶枫多少有点知道,这种赠送其实就是和解放前国统区还政于民的口号差不多,基本属于魔术师手中的飞刀,扔了出去,其实很多还在握在手中,藏在袖口或者衣袋的。
所以那本书上,就算其中有了邓莎的名字,而且那个诗人一不小心的失恋了,还可以用这个名字编织一段凄美的爱情,进而打动另外一些天真无知的少女。
“他说这本诗集就是为我出版的,上面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一生的情人。”邓莎脸上露出了微笑,多少有些看透世情的味道。
叶枫忍不住问道:“你的名字在哪里?”
“我就是他的那个一生的情人呀。”邓莎认真地解释道:“喂,叶枫,你怎么了?”
“没什么。”叶枫恢复了常态,只能叹气,“你看起来是个成熟的不能再成熟的女人,怎么也会被这种花枪迷惑。”
“迷惑个大头鬼。”邓莎大笑了起来,“你以为老娘是白给的?老娘早就看穿了他的花把戏,只不过当时我想到的只是,现在能出一本书的,一定能赚不少钱吧,喂,叶枫,你又怎么了?我跟你说话呢,别总是翻白眼呀。”
室内有些幽暗,二人谁都没有记起来开灯,邓莎是根本不觉得暗,她是个性感的女人,也很感性,觉得这种交流更加能够接近心灵,叶枫是懒惰的人,也是基本属于油瓶子倒了都懒得扶的那种,也是觉得说话用耳朵就行,不需要眼睛的,开灯干什么,费电。
从几个特性来看,其实二人也是蛮般配的,所以谈起话来相当的投机默契。
叶枫看着邓莎,虽然不是那么清晰,却并没有什么反感,他其实更喜欢邓莎的这种直性子,她最少想什么说什么,认定了一个事情,就会执著的为之奋斗,而不像那种表面叫着好兄弟,背后下着刀子的那种类型。
“只不过你除了钱,难道不能想点别的?”叶枫笑了起来,他对钱的态度和邓莎截然不同,可是他却不能否认邓莎是错的,人活着,总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难道不是吗?
他想到这句话的时候,突然觉得心中有些异样,只不过他很快的甩甩头,觉得这样就能抛却一些他不愿想起的念头。
“当然有别的。”
“那是什么?”
“比如说珠宝呀,首饰呀,项链,钻石什么,就算他的这本书,我都会换算成,到底都能赚到多少钱呢,嗯,是税后,叶枫,你又怎么了?”
叶枫目瞪口呆地望着邓莎,只好问道:“后来呢?”
“后来老娘才发现。”邓莎竟然叹息一声,“原来这个狗屁诗人,这本书竟然是自费出版的,而且合同上还签着,还要自己卖两千本,他这个狗屁好面子,家里的这种书堆积成山,却又撕不下面子去卖,到现在还欠着借的人家一万多块钱。”
“啊?”叶枫有些瞋目结舌,“这种人也有?”
“一抓大把,老娘算是看穿了,世人熙熙,皆为名利。”邓莎脸上不屑,却脱口而出了一句名言。
“他为了一个虚名,竟然花钱去买,实在蠢的不能再蠢,什么狗屁文学,如果当年他给老娘的不是一本书,而是和那本书一样体积的金砖,还用费尽装作什么深沉地说,成熟的爱情,敬意、忠心并不轻易表现出来,它的声音是低的,它是谦逊的、退让的、潜伏的,等待了又等待,他等待个屁,他有时间等,老娘的青春可就这几年,小叶,这句话是谁说的,也是他抄袭的吧?”
“他等待个屁?”叶枫喃喃自语道:“这个好像没有听说哪个名人说过。”
邓莎一愣,转瞬笑得前仰后合,“小叶,你这个人真有趣,你明明知道我问的是上一句,你肯定知道的,我知道你是个才子。”
“那是狄更斯说的,人家才是个才子。”叶枫笑了起来,“我算不上的。”
“其实才子有什么用。”邓莎好像才对才子来了兴趣,转瞬又对才子这个称呼嗤之以鼻,态度好像一些男人对待已经到手的女人一样,“你别以为我是大老粗,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少,海明威才子吧?自杀了,屈原才子吧?跳江了,王维才子吧?很短命,掉在水里淹死的。”
叶枫其实很想纠正,那个淹死的好像是王勃,而不是王维,人家王维可是活了六十多岁,你这么早让人家淹死,那还不从棺材里面爬出来和你打官司。
只不过转念一想,还是不纠正的好,如果自己一纠正,那么自己也和才子扯上关系,那责任可就大了,如果不学习古人一样跳楼跳江明志炫耀一下的,那可真的辜负了才子的这个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