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午后薰衣茶

第九章(1)    

第八章(3)     目录 第九章(2)    

橘子集团。

钟无颜合上文件,望著一脸古怪走进来的小泉:“你很准时。”

是,还差一刻钟就到第三天的下班时间。

小泉在椅子上坐下,双手摸著超大的布包,眼睛一闪一闪:“老板,如果我请求你不要将薰的生活照登出来,我会很勤奋的工作,我会找到其他有价值的新闻……”

钟无颜手一挥:“打住。”

小泉闭嘴。

钟无颜的眼睛冰冷:“我以为你会成为杰出的记者,所以给了你最后的机会。没想到你只是在拖延我。”

小泉无奈地攥紧包包。

钟无颜冷笑:“做记者需要无情无义,在记者眼中不应该有朋友,只能够有新闻。你对千夜薰有了感情,这是你失败的开始。”

“失败?”小泉歪著脑袋想一想,“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很失败吗?”

“女人需要的是事业。”

小泉点头:“说的好,一事无成的女人,活著会很没自信。而没有自信的女人,男人也不会很长久地欣赏。”

钟无颜皱眉。

果然是恋爱中的女孩子,总是会想到“喜欢”、“欣赏”。

小泉忽然盯紧钟无颜,说:“老板,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很喜欢很欣赏你!”

钟无颜眉头深皱。

小泉一脸崇拜:“你九岁时父母双亡,曾经落魄到捡香烟壳为生,但居然可以挣下一笔产业进军传媒界。你创办的橘子周刊开一时风气之先,无论怎样黑暗和肮脏的隐私与丑闻你都有胆量将它们披露出来,让世人看到光鲜表面下丑陋的真实。这样有勇气的橘子周刊居然生存下来,居然可以发展到今时的规模,我一直在佩服你有那么出众的能力!”

钟无颜神情冷淡:“不用说这么多,我只是个要赚钱的人,千夜薰的生活照一定会作为头条刊出来。”

小泉苦笑:“不再考虑一下?”

“不。”

“我说什么也没有用?”

“你可以出去了。”

钟无颜打开文件,仿佛小泉已不存在。阳光照在她右脸的刀疤上,疏远而清冷。

小泉瞅著她,悠悠说:“我一直对你脸上的伤疤很好奇。”

钟无颜没有抬头。

“可能是身为八卦记者的天性吧,”小泉笑,“有一天我见到一个人脸上有著和你极其相似的伤疤,只不过比你深得多。于是,我忽然有了个奇怪的联想。”

钟无颜似乎在听。

小泉摇摇头:“按说,他是混黑道的,你做的是正当生意,不应该有什么关联啊……可是,我就是很好奇,到处翻一翻,找一找……谁知道!我竟然——!”

钟无颜身子僵硬,眼睛如刀一般盯住她!

小泉低声笑:“我竟然发现,牧野组的鬼堂同橘子集团的钟老板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钟无颜冷笑:“凭这几句话,你就想唬住我吗?”

小泉满脸微笑:“要爆头条,只靠推测自然不可以。不过,嘿嘿……”

她从包包里掏出几张复印纸,放在钟无颜面前,笑得诡异:“你看看这些东西够不够啊。嘿嘿,你当然不会以为我只有这一份了。”

钟无颜随手一翻,立刻脸色大变:“你怎么……”

小泉笑得益发不好意思:“嘿嘿,我是你一手栽培出来的天才记者啊,上天入地没有我找不到的东西。哈,谁能想到冷淡精明的钟大老板竟然已经……并且已经……”她又递给钟无颜一张微微发黄的照片,“好可爱的小男孩啊,不知道他的父母为什么……”

照片上的小男孩,黑发倔强地竖立著,嘴唇抿得极紧。

钟无颜失声问:“他在哪里?!”

小泉惊诧:“无情无义的钟老板也会关心一个孩子?”

“小泉!”

钟无颜的声音危险地低沉。

小泉笑得很轻松:“不知道如果用它来爆头条,我的名气会不会更加响亮?就算橘子周刊不要这条新闻,别的媒体也会竞相刊登吧。”

“你要怎样?”

“做记者就要无情无义,老板你莫要怪我。爆别人的隐私可以肆无忌惮,自己的隐私也可以拿出去娱乐一下别人嘛。”小泉悠哉悠哉。

“说你的条件。”

钟无颜的眼睛眯起来。

小泉拍手:“这可是你在请求我开条件啊,嘿嘿,我要的也很简单——”

她目光炯炯地注视钟无颜:“保护薰!不要让任何新闻、任何报道伤害到薰!只要你能做到这一点,我以我的性命发誓,你的秘密绝对不会从我这里泄露出去!”

※※※

“于是我就成功了!”

小泉坐在街头的露天冷饮店,将珍珠奶茶晃来晃去,对明晓溪得意地讲述她方才的经历。

“也就是说,你在威胁她?”明晓溪用小勺舀著冰激凌。

“是啊。”

明晓溪笑一笑,没有说话。

“喂,这应该不算伤害到她,我又没有真的说出去!”小泉紧张地喊,“你看,究竟是她的什么秘密,我连你也没有告诉。所以,我不算伤害到她,你不能说我不讲信用!”

明晓溪瞪她:“声音小一点,别人还以为我在欺负你。”

小泉捂住嘴巴。

“我又没有说你什么,为什么那么紧张。”明晓溪想一想,“你做的很好啊。如果有人试图伤害你关心的人,就应该同她斗争!难道由著她来欺负吗?只是,假如钟无颜不接受你的交换条件,你真的会将她的秘密公布出去吗?”

这个问题……小泉眼珠子转一转,笑著说:“哎呀,我怎么会让那种情况出现呢?打蛇打七寸,一击就要致命,更何况她最想知道的线索掌握在我的手中,她如何能不屈服?”  

第八章(3)     目录 第九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