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佳人何处(中)
第四十一章 佳人何处(中)
就在粉尘落定的瞬间,柳月眉只见一道金光闪过,然后便听到了一声金属的交击声,异常刺耳。
柳月眉只觉手臂一阵发麻,她惊看到阻止她自杀的赫然是一把金色的长刀,握刀的人是一个身型魁梧伟岸的男子。柳月眉认识他,他就是宇文化及坐下第一猛将——凌万城。
“小姐!”翠云连忙跑到柳月眉身边,却发现柳月眉躲过了一死,但脸上却永远留下了两道伤疤,鲜血从两道不深不浅但血肉模糊的伤口中流出,异常醒目,使人触目惊心。女人最珍贵的就是自己的脸了,柳月眉如今心如死灰,她从一个倾国美女变成一个十足的丑八怪,心中的凄苦,能有谁知晓呢。
再看古涵轩,他无法承受如此面貌不堪的柳月眉,竟然发出一声如杀猪般的哭喊,然后不再多看柳月眉一眼,转身逃了开去。
“呼,刚才真是危险,就差那么一点点,贵妃娘娘要是就这样走了,我可怎么向逍遥兄弟交代哦。”
柳月眉一听到逍遥的名字,身心不禁颤抖起来,只觉全身乏力,连握匕首的气力也荡然无存,于是匕首应声落地,而柳月眉则靠在翠云的肩上纵情大哭。
“哎呀,这可真是一把极品匕首啊。逍遥真乃神人也!”
凌万城无视柳月眉,他捡起匕首,不禁又发出一声赞叹:“这把匕首真乃天物也,试想我这口金刀乃是最硬的金刚所制,但无论是在强度和锋利上却仍不及这把匕首,想来逍遥的手艺已经臻至一流大师的境界了。”
“小姐,你别哭了,已经没事了。逍遥公子不是那种绝情的人,纵使小姐你的容貌被毁,逍遥公子还是会爱你一生一世的。”翠云在一旁拼命安慰受伤的柳月眉,同时撕下手巾,替柳月眉暂时性地包扎伤口。
“这位姑娘说得很对,贵妃娘娘无须当心逍遥兄弟会弃你不顾,以逍遥的人品,想来他还会更加疼爱与你。”
凌万城乃是粗人一个,今次却说出了这么有水准的话,连他自己也为之大吃一惊。
“不,妾身这个样子怎能再有面目见到逍郎,求凌大人帮妾身一个忙,替妾身找来要一只小船,妾身要远离这个是非之地,永远不再回来。”
“可是小姐,逍遥公子不是叫我们在这里等他么?”
“我的心已经死了,自问配不上逍遥,今生今世恐怕再也得不到逍郎的宠爱了。”
凌万城略一沉思,考虑到逍遥和杨广之间的利害关系就是因柳月眉而起,宇文化及曾千方百计地要把柳月眉赠给逍遥,就是为了拉拢逍遥。如果柳月眉离开逍遥,寻芳无处的逍遥很有可能会投靠宇文化及,只要逍遥全心全意地为宇文化及办事,那么凭逍遥的天生之才,宇文化及驱鹿中原的日子将指日可待了。
“好,我答应你!”
“不!小姐,不你不能这样啊,逍遥公子一定会很伤心的,你不能离开他啊。”
“翠云,以后逍郎就要托你多照顾了。”柳月眉抬起螓首,望着头顶阴霾的天空,“姻缘自由天定,只希望来世我有福缘做逍郎的妻子吧。”说完,柳月眉撕下一块衣服,当面纱遮住了残破的容颜。
“小姐,你不能这样啊,逍遥公……”
翠云只觉眼前一黑,然后便失去了知觉。
“很抱歉。”凌万城为了完成宇文化及的大事,暂时打晕了翠云。
“翠云!”就在这个时候,程咬金出现了,只见他气势汹汹,杀气腾腾地朝凌万城奔来,“好你个老凌,你竟然联合这个狐狸精陷害我的翠云,吃俺一斧!”
“接着!”
凌万城和程咬金早就熟路,深知他的牛脾气,不由分说地把翠云朝程咬金抛去。
程咬金连忙扔掉二郎开山斧,牢牢地把翠云抱住。
“大刚,好好待翠云姑娘吧。”说着,凌万城对柳月眉柔声道,“贵妃娘娘,我送你走吧。”
柳月眉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跪在程咬金面前,凄然道:“妾身自问罪孽深重,只求大刚兄弟念在同逍郎兄弟之情的份上和逍郎重归于好,如此妾身便再无牵挂了。”
“哼!他可不是俺的亲大哥,俺又凭什么要听你的话同他和好,他既然为了你这么一个女人打俺,俺以后再也不认他这个大哥了。俺这就去投奔瓦岗寨,以后再也不会叫他大哥了。”
说完,程咬金抱着昏迷不醒的翠云,拾起二郎开山斧,转身朝西门逃去。
柳月眉泪眼模糊,叫人心生怜爱,不禁心神荡然。
凌万城深叹了一口气,道:“走吧。”
柳月眉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跟着凌万城,一步三回头地出了扬州城,来到扬州城外的一条河道旁。
柳月眉心神黯伤,悲凉之情满载于心,苦由心生,却无郎君倾诉,可叹,可怨。
柳月眉接过凌万城递来的匕首,孤身上了小船,在凌万城的目送下,顺水默默离开了扬州。愁情难诉,最终她禁不住吟道:
“孤身行路出东门,
蓬面杨柳诉怨恨,
罗裳轻解无情郎
却见兰舟独浮沉。
伤秋冷雨湿宫城,
冷寂周遭却无人,
忧愁暗恨念去去,
一往情深作冷风。”
柳月眉紧握住匕首,对着阴霾地天空叹道:“逍郎,妾身只求来生能与你再相见。”
柳月眉就这样走了,可是她却不知道,她也估料不到,逍遥为了她竟然放弃了一切荣华富贵,得罪了宇文化及,单身行路天涯海角寻芳踪。
逍遥冷然站在一家民居的屋顶,长剑斜指向地,俊秀的脸上已是大汗淋漓,汗珠刚形成圆状,竟然在逍遥内力的催化下结成一颗晶莹的冰珠,然后直直掉落在地。
逍遥看来不行了。
不过陈公公也好不到哪去,他踏足江湖以来还是首次遇到像逍遥如此难缠,如此厉害的人物。逍遥的厉害并不在于他的内力有多深厚,而是他的那股不服输的韧劲,仿佛天下见没有一人能够击败他似的,他又像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天下之大,却尽在他的脚下。
确实,逍遥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现在的他连创始之神的胡子都敢抓下一把,更别说一个微不足道的太监了。
陈公公毕竟年老了,就算他不服老也不行了,两人足足缠斗了几百招,来来回回打了将近两个多小时,就算内力和奈力再强的人也抵受不了如此疲劳啊。
逍遥其实是多亏吸纳了“九阳龙根”精气的缘故,才使得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孙子曾说“不败,即胜也”,逍遥深知不败的含义,只要他坚持到底,鹿死谁手还是一个未知之数。逍遥或许还不完全清楚“九阳龙根”的真正用处,不过至少现在他已经得到部分的效益了。
另一方面逍遥很是当心柳月眉,他也无心恋战,于是心生一计。
只见逍遥时不时地望向陈公公身后不远处的一棵大树,逍遥多少次都用细小的一次眨眼来传达信息,仿佛真的有那么一个人在似的。陈公公暗付逍遥定是还有其他帮手,于是对身后的事物心生警惕,但是凭着他的先天知觉,竟然察觉不到身后竟埋伏着另一个杀机。关键时候,陈公公也不敢多想,他连忙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应付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他深知如果有人能够如此隐秘地隐藏自己的行踪而不被自己发现,此人的武功绝非在自己之下,只是他想不透为何那人不光明正大地进攻,而如此畏首畏尾。
逍遥见陈公公已经把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一半,心道好极,又暗付时机已到,于是大喊一声:“动手!”
陈公公自然明白逍遥话中的“含义”,心知无论如何也无法抵挡两人的攻击,于是凭着鬼魅的身法纵身飞逃而去。
再看逍遥,他何时早已不知所终。等到陈公公发现自己中计时,再回来找逍遥,逍遥早就逃之夭夭了。
“该死!”陈公公气骂一声,随后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