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第213章
林月琴的父母都是老实的本分人,一辈子下来无论做什么事情宁愿自己吃亏,也从不占别人一分一里,再加上在他们的眼里民不与官斗!尽管他们是无辜被打,但是在目前的这种大环境下,如果没有一些关系他们根本就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因此最终他们也放弃了为自己伸冤报仇的想法。
而此时当夫妻俩见到林月琴因为林强被打的事情怒不可歇的时候,林月琴的母亲连忙对林月琴吩咐道:“小琴!那些人都是披着虎皮的土匪恶霸,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根本就斗不过他们,这次你能回来妈已经很高兴了,妈希望你就不要再节外生枝了。”
当年的那场让林月琴经常会在梦中被吓醒的经历,无疑是让林月琴非常痛恨那些仗着权力为非作歹的官员,看着父亲头上绑着带有血渍的绷带,林月琴心里仿佛怒火在熊熊燃烧,非常果断地回答道:“不行!我林月琴的父亲不会被人白打的,我要让那些打人的凶手全部付出惨痛的代价。”
“爸!妈!我在来医院之前回家过,当时敲了好长时间的门,都没人开,结果对门的那位叔叔听到敲门声,这才开门出来告诉我们说你们在医院里,当时我感觉奇怪就问了两句,那位叔叔说我爸是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城管砸东西,结果看不下去就唠叨了几句,导致被那些城管干部给打了,不知道情况是否真的就是这样?”
林强虽然非常痛恨那些打他的人,但是因为过去的观念,让他最终选择了息事宁人,而此时当他听到女儿林月琴的话时,积压在心里的怒火再次爆发了出来,怒声对林月琴介绍道:“那些人根本就不是国家干部,是吸食人民血液的蛀虫、恶霸,王老头子这辈子什么坏事都没做过,甚至在他孩子没有得病之前,因为家里的条件好,就资助了几个困难的孩子读书,在咱们小区里他是公认的老好人之一。”
“都说好人有好报,可是在现今社会,好人从来就没有好报,王老头做了一辈子的好事,结果没想到他的孩子却在这个时候得了癌症,为了给孩子治病,他们全家不但花费了所有的积蓄,甚至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当时有人就劝他,去找找政府,毕竟他们厂子倒闭的时候,他并没有拿到该拿的安家费,可是谁想到王老头为了筹措儿子治病的钱,非但没去找政府要一分钱的补助,反而是靠着自己的能力自力更生,到农村弄了一些新鲜的蔬菜回来在小区里卖,结果那些恶霸看到什么话都不说,就直接砸了王老头子的摊子,他们这不是要王老头的命,把人往绝路上赶吗?当时我实在看不下去就说了几句,没想到几个土匪二话不说,拿起橡皮棒对着我的脑袋连砸了几下。”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爸!那事后你们有没有找过政府,那些城管的领导有没有做出什么表示?”林月琴得知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心里的怒火越烧越旺,怒声对林强询问道。
听到女儿的询问,林强的脸上是一脸是失望,轻叹道:“当时小区里被打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人,现在他们就住在隔壁病房内,可是我们只是一些小百姓而已,事情发生之后政府里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道歉过,这不他们几个的孩子中午的时候还在商议明天到政府门前静坐,要求政府给我们一个说法,结果这个消息不知道让谁传了出去,傍晚的时候政府那边就来人了,虽然嘴上表示道歉说愿意承担我们的医疗费,其实是在威胁我们息事宁人。”
“把人给打了,就想赔钱了事!没门!我要是不把那些人全部送进监狱,我就不姓林!”林月琴双眼中闪烁着愤怒的怒火,语气极为冰冷地回答道。
“小琴!我们是民!他们是官,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你能够回来妈已经非常高兴了,妈真的不希望你为了这个死老头的事情再受到什么伤害。”林月琴的母亲是个传统的家庭妇女,她看到女儿表示要报仇的时候,心里就开始不停的打起鼓来,同时在一旁劝说林月琴放弃报仇的念头。
林月琴何尝不明白母亲心里担心的是什么,因此这时的她就连忙对自己的母亲安慰道:“妈!你放心吧!我是不会乱来的。”林月琴说到这里,对她的父亲问道:“爸!不知道那位王叔叔和其他几位被打的人住在那间病房?”
林强听到林月琴的询问,马上出声对林月琴反问道:“小琴!你想要干什么?”
“打了人想拿钱了事,没门!不过!爸!您尽管放心!我们是文明人,自然是要用文明的手段去解决这件事情。”林月琴听到她父亲的询问,脸上带着一种极为冰冷的笑容,语气平静地回答道。
尽管几位被打的老人家属在面对强大的压力面前,都做好了息事宁人的准备,但是最终却因为林月琴的百般劝说之后,最终决定站出来跟林月琴一起为他们的父亲向政府讨回公道。
众人的回应无疑是让林月琴非常的高兴,更加让林月琴感到高兴的是,其中一位家属甚至还提供了一盘当时打斗现场的录像,这让林月琴对明天早上请律师找政府讨公道的事情拥有更大的信心。
就在林月琴跟这些家属谈完明天一起去市政府的事情时,江城城管局局长的电话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当时这位局长听到对方介绍的情况,脸色变的相当难看,但是这件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处理的了的,因此他在向对方做出一系列承诺之后,马上挂断电话,随后重新拿起电话给他的顶头上司打了过去。
当天晚上,林月琴留在医院陪她的父母,当时林晓慧也表示要留下来,但是在两位老人的强烈要求下,她才跟吴傲天在外面找了一家酒店住了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