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喜马拉雅山巅盛开的红色冰玫瑰(上)
第七节 喜马拉雅山巅盛开的红色冰玫瑰(上)
卡门俱乐部里的人不是有钱少爷,就是千金小姐,从小到大只有气人的爱好,没有被人气的习惯。所以当钱不易转述完钟蕊经纪人的话之后,全场顿时一片哗然,说什么怪话的人都有。
方天雄那家伙更是站起来,骂骂咧咧,“操,不就一唱歌的吗?当自己镶金的啊?”
男人的最高层次是风流,中间是下流,最次的就是下贱了。我楚天齐要是稍微自夸一下,可以勉强进入最高层次,要是稍微谦虚一点,刚好排在中间。但是,无论如何,总是跟最次的那一级挂不上勾的。而方天雄这鸟人就是标准一下贱行,张嘴就不是人话。
不过,我不是他爹,我才懒得管教他。倒是钱不易看了他一眼,略微有些不悦地说道:“天雄,说话注意点。”
我看方天雄的脸色,就知道他依然不服气,不过他天生就是欺善怕恶的,钱不易一句话,他再怎么不服气,也不敢在吭一声。我瞧着他这模样,自顾笑了一下,凑到张盛耳边,轻声道:“你瞧那个死胖子撑开腿的,嘟着嘴的样子像不像哈巴狗?”
张盛被我逗得笑了一下,但是马上又沉了下来,眼光望着正走过来的楼兰雪和楚洛华,还有黎文慈。
“我们觉得没意思了,等一下想找个地方喝酒去,你们要不要一起去?”走到我们旁边,楼兰雪问道。
黎文慈也说道:“钟蕊架子这么大,我以后再也不听她的唱片了。我们不理她了,一起去玩吧。”
我笑着摇了摇头,说道:“那可不成,美女当前,我要是就这么错过了,岂不是抱憾终身?”
楼兰雪笑骂了一声,“德性。”
黎文慈却马上改变主意道:“好,既然天齐你都留下,那我也留下。”
楼兰雪见我和黎文慈都打算留下,便转身问旁边的楚洛华,“你呢?要不要留下来?”
楚洛华摇了摇头,说道:“我累了,我现在就想回宿舍休息。”
听到楚洛华这么说,我们几个人的目光就同时看向张盛,我们满以为这时候张盛一定会说,那我送洛华回去吧。谁知道张盛却搭着我的肩膀,说道:“我当然是跟你一起了。”
他这话说完,我们大家都吃了一惊,而楚洛华的表情也微微一变,扫了我们一眼,说道:“没关系,你们走吧,我自己回去。”
楼兰雪看了张盛一眼,又笑着对我耸了耸肩,再转过身对楚洛华说道:“洛华,我跟你一块回去吧。”
楚洛华摇了摇头,坚决地说道:“不用了,我一个人回去就好了。”
说着,也不等谁,急匆匆地就走了。
我眨了眨眼睛,不敢相信地转过脸,问张盛,“小张,你今天吃了伟哥了?怎么突然这么有男子汉气概?”
张盛别过脸,没有答我的话,倒是一旁的楼兰雪走到我身边,在我耳边轻声道:“今天楚洛华跟莫翰出去了,让张盛在网上白等了一下午,打手机她也没接。你看,现在莫翰不是追过去了吗?”
我听了她的话,往门边一看,在楚洛华的背后,果然是莫翰的声音,我于是有些不耐烦地说道:“莫翰这小子那种事都被楚洛华撞破了,他们俩之间还能有救吗?莫翰还折腾个什么劲啊?”
楼兰雪嗫嚅道:“谁知道呢?男男女女的事,就算没救,也不可能死得那么痛快。分手呢!你以为是分菜那么容易么?”
我切了一声,不屑地说道:“折——腾。”
说着,我转身看着张盛,说道:“小张,你这么做是对的,我支持你。虽然那是我侄女,但是我还是要说句公道话。自古以来,治家第一个格言,就是不要让女人吃饱饭。这话绝对没错,对女人不能太好,不然骨头就轻了……”
我这话还没说完,就听到楼兰雪在一旁,“我呸……”
就连一向都向着我的黎文慈也跟着说道:“天齐你这话也太夸张了。”
她们俩刚说完我,就看到刚才还很牛气的张盛耷拉下脑袋,掉头往门口冲过去。
唉,真是把我的脸给丢尽了。
钟蕊虽然没来,饭我们还是要吃的。在旋转餐厅吃完饭,差不多九点半了。卡门俱乐部的人大半都很扫兴的回去了,只有少数几个钟蕊的忠实fans,以及我们三个看热闹的人依然打算到天宫酒店附属的小剧场去看钟蕊的表演。
我猜钱不易骨子里是不愿意去的,他是多傲一人啊,以他的家世,哪里受过这种气?不过他这人最怕别人说他不够气量。所以尽管心里不愿意,还是笑着故作若无其事地说要跟我们一起去看热闹。方天雄见钱不易要去,就也说要去凑热闹。看到这里,我真是很难不把哈巴狗这个称号正式加封给他。
我们三个,加上钱不易和方天雄,再有五个钟蕊的忠实fans,一行十人一起下了楼,前往小剧场。我们十个人坐电梯来到一楼,正要穿过走廊,去到小剧场的时候,我们便透过透明的墙玻璃,看到一辆开得飞快的红色保时捷。这辆保时捷的红色跟黄玄衣那辆车的红色既然不一样。黄玄衣那辆车的红色很柔,看在眼里很舒服,很女性化。而这辆保时捷的红色却是绚丽的猩红色,甚至隐隐有些刺眼的感觉。当我一看到这辆保时捷这种张狂的颜色,我就下意识地猜测到了它的主人。似乎是专门为了应证我的猜测一般,这辆红色保时捷就像电视里耍酷镜头一样,在酒店门口猛甩一个大转弯,然后嘎然而止。而之后跟随而来的四辆奥迪也跟着一起停了下来。
不一会,从保时捷上面走下来一个女人,她戴着一顶我红色鸭舌帽,微微遮住右边的眼角,鼻梁上架着一副浅色的窄边眼睛,让人无法看清她的眼睛。她的脸很白皙,也很干净,尽管站在门口射灯的照耀之下,也看不出丝毫化妆的痕迹,不知道是化妆化得巧妙,还是真的没有化过妆。因为身上穿着一袭猩红色的红大衣,所以对她的身材无从观察,只是那张被黑色长靴包裹着的长腿修长得格外打眼。
总得来说,因为相隔有点远,而我站得位子也不是很好,所以并不能清晰地看清她的身形相貌。然而,她身上那种自信张狂,目空一切的神气,却使我印象颇为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