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楚歌
第四十三章 楚歌
“你,你,就是你,不要动,还藏什么,滚出来吧!”
兰若云大叫著,手指在人群里点来点去,让他无处可逃。
“兰军师,你就饶了我吧,像我这么低调的人,还是留在后方比较好!”封远哭丧著脸,知道无论如何也躲不过,从送行的人群里慢慢挪了出来,心里暗骂道:“这小子真没人性,怎么就看中我了,早知道躲在东线不回来了!”
“当年,先祖封凉将军乃战神手下第一猛将,协助战神立下好大功劳,那是两百年来咱们裸兰城里人人都佩服的。咱哥俩虽然不能和祖先相比,但多少也应该有个名将后代的样子吧!你看你,这副死皮赖脸的样子,我真想老大耳刮子的扇你!”兰若云脸上含笑,作势欲打,封远赶紧躲到一边去,嘴里嘟囔道:“去就去嘛,干嘛打人!”
看看封远已经没什么说的了,兰若云得意的笑了一下。本来也没想到领他去,但是今日在送行队伍里竟然又发现了封远那高深莫测的笑容。一直以来,兰若云以为这是自己的专利,所以看见封远也这样笑,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还记得当初自己击杀云光的时候,他吊儿郎当的站在一边,完全没有高手的风范,后来偶然见到自己,立刻目光犀利的发现了自己的身份,这家伙儿一向秉承“安全第一”的格言,把祖先光荣的辉煌过去抛之一边,情愿做个军队里的闲职,兰若云却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从劳森回到裸兰,民众的欢迎是热烈而持久的,兰若云却感觉浑身不舒服,一向自己热爱的裸兰城,此刻却想早早的离开。看望了病体刚刚恢复的堂峦,又在公共场合露了几次脸,兰若云决定去找迪斯番的麻烦。
在劳森的时候,迪斯番这十五万精锐部队就是众人心头的刺,都希望拔之而后快,因此,后勤部早已经断了他们的军粮,如今已经过去一周了,相信这只部队的军心和士气已经降到了极低,更不可能攻下逢泽全岛。兰若云此去就是为了接管这支部队,当然会困难重重──整个海军部队都操纵在迪斯番的手里,兰若云根本不可能指挥大部队渡海去攻打对手,没有那么多船给他用,战后的复苏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来看,造船实在是太奢侈了。
所以,兰若云此去,只能智取,不能力敌。他也只带了手下那几百个“黑衣特种兵”,这些江湖恶客现在对兰若云服服帖帖,见识了他惊人的武功,他们心甘情愿的为他卖命,而且兰若云答应每天传他们几手,更让这些人“此身非君莫属,随你到天涯海角!”的发起誓来,让兰若云差点没呕吐出来。
“早去早回!”清影秀凄迷的看著兰若云,“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身份,我一定跟你一起去!”
“傻瓜,你当然不能离开,这些事交给我就好了,而裸兰城,就靠你们了!”兰若云看著清影秀身后满脸酸气的堂天几个人,高声说道。
“放心吧,若云,等你再回来,裸兰一定会比以前更繁华!”方更点头自信的说道。
“若云,我看你还是考虑一下,既然你算到了迪斯番那小子会离开逢泽岛,我们守住岸边,一下抓住他不就完事了,用得著这么冒险吗?!”方更还是不死心,之前他们开了几次会,最后还是兰若云说服众人,采用了自己提出的这个方法。
“阿更,你还是那么急躁!士兵疲惫,再打内战的话军队和百姓都受不了,要从大局考虑!”堂峦以一个长辈的口气教训著方更。
“可是,我担心若云──!”方更没有说下去,只是看著兰若云身后那几百个人,觉得这些人在十五万大军面前简直毫无用处。
“是啊,我也很担心,若云,你再多带些队伍,让堂天或者望川跟著你,也好有个接应!”堂峦妄图说服兰若云。
“大家怎么又争论起来了,这次是智取,否则,以帝国护卫军的实力,我们就算带二十万军队去也是没有把握的!而且我答应大家,如果不如意的话,我会立刻撤回来,现在城里百废待兴,堂天他们的工作也很重,这次还是我一个人去比较好!”看向清影秀,见她眼里全是担心的神色,安慰著说道:“放心吧,我还是很爱惜自己的小命的!”
清影秀眼圈红红的,看来马上就要哭出来了……
“好了,出发了,大家回去吧!”兰若云不敢再看她,向著身后的送行队伍鞠了躬──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裸兰市民们都知道兰军师要去拯救深陷异地的军队,那些士兵的家属大都生活在裸兰市里,自然分外关心,因此都来送行,看见兰若云只带了这么点人,不禁议论起来,有人就说,其实大部队都在劳森壁垒那里驻扎著呢,就等著兰军师去领导了,于是众人又恢复了信心!
最后看了一眼清影秀,兰若云带领小分队士气高昂的向著劳森的方向纵马驰去。
“老大,我怎么老有一种被送葬的感觉?”一个黑衣战士看著封远带死不活的模样,颤颤的向兰若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立即被兰若云一脚蹬下马去!
转过了一个山脚,兰若云心里还是很难受,跟清影秀团聚了没有几天,就这样离别了,上天似乎专爱作弄人,“好事多磨”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
抬起头,就看见一袭绿衫的堂潇骑著高头大马等在前面,腰间跨著一把长剑,剑穗垂了好长,她此刻就在玩弄著那剑穗的丝线,一边毫不在意的看著逐渐驰近的兰若云小分队!
看清是她,兰若云心中终于舒了一口气,心里还纳闷堂潇怎么会不来送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其实他早该想到,这小丫头是不愿离开自己身边的,果然就在前面等著拦截自己。
“潇潇,真是胡闹,快回去,兰大哥可不是去旅游!”兰若云唬著脸装作生气的说道。
“行了,别装了兰大哥,你知道没办法赶我走的,还是别浪费口水了!”堂潇已经摸透了兰若云的心思,随著年龄的增大,十六岁的少女已经渐渐有了自己的思想,让兰若云一阵泄气。
看她身上背著包袱,马后悬著褡裢,一副出远门的样子,全都准备就绪了。
“走吧,真拿你没办法!”兰若云也看得开,反正也习惯了有她在身边,却惊奇的发现堂潇竟然没有像以往那样兴高采烈,而是轻轻的皱著眉。
“怎么了,潇潇?为什么不高兴?”兰若云奇道。
“兰大哥答应的那么勉强,是不是因为再不用潇潇保护了,所以……!”堂潇是最先看到兰若云大展神威的,这些天来一直被一股失落的情绪控制著,好不难受──一直以来,早已经习惯了仗剑守护兰大哥,有一种自豪的成就感,可是现在……她一阵落寞!
兰若云驰马到堂潇身边,伸过手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有潇潇跟著我,兰大哥真是高兴得不得了,而且,你可是兰大哥的左膀右臂,驰马打仗的时候,没有你在身后我可不放心,万一谁抽冷子给我来一枪就麻烦了……!”
“呵呵,那倒也是,其实我早就知道兰大哥肯定是有一手的!”堂潇破涕为笑,神秘的说道。
“你怎么会知道?”兰若云奇道,自信应该没有什么漏洞。
“很简单嘛,连潇潇都会武功,兰大哥怎么能不会!”堂潇眨巴著大眼睛,坚信不移的说道。
“嘿!这个,嘻嘻,还是你最了解兰大哥!”兰若云厚著脸皮笑起来,仿佛自己真这么伟大似的!
“潇潇,咱们来赛马吧!”兰若云踢著马刺,那马长嘶一声,向前窜出去!
“好啊,我来了,你怎么先跑了,兰大哥你耍赖皮──!”堂潇随后追去。
“活死人”封远也来了精神,和几百个黑衣人一起策马追赶,在大路上扬起了一道烟尘!
※※※
不一日,小分队穿过劳森壁垒,略事修整之后直接开进荒芜大陆,向西又行两天,到了逢泽港。
正如兰若云所料,整个逢泽港一个守军也没有,仅留下几条破船,算是完全废弃了。
兰若云立即指挥队伍,对几条破船进行加工改造,勉勉强强把几条不能用的船拆拆装装,弄成一只整船,推下水,看看没有沈底,众人心里一阵安稳,当下扬起风帆,驾舟出海,调整好航线,直向逢泽岛方向航去!
“兰军师,不是说迪斯番会离开逢泽岛吗?我们还有必要再去一次吗?”封远抱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心思,开始参与小分队的策略讨论。
“嗯,我们去找些线索,最主要的是看他是不是还有存粮,而且,我们也要打探一下逢泽岛的军情,收服人类失土,就要从这座岛开始了!”兰若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封远,知道这些都得让他了解一下,他觉得封远只是试探自己,其实他自己八成早就知道必须得去岛上探询一番了!
堂潇站在船头,大喊大叫的在那里逗弄著海鸟,宽广的海面带给了她无限的乐趣,半日来她就没有安安静静的坐下来过!几百个黑衣人一起懒洋洋的倒在甲板上,幸福的看著堂潇的表演──由于堂潇在剑气道门下呆过几年,身上有著浓厚的江湖气息,豪爽率真,使这些江湖汉子早已经把她当成了一路人,眼睛里却没有平常那种看见美女的色迷迷的样子。几百个大男人当中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女孩子相随,那还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吗?心里都想,情愿为她抛头颅洒热血,谁要敢欺负她,那是一定要跟对方拼命的!
靠近陆地的近海,到也没什么大风浪,等到接近逢泽岛的时候,才遇到一场小风暴,将众人衣衫都打湿了,还好第二天太阳出来的时候,逢泽岛已近在眼前。
避过岸旁的礁石,众人靠船到岸,登上陆地。
岛上是一片残乱的痕迹,大兵驻扎的营地更是旌倒旗折、营帐乱丢,还有一些马的骨骼架子,散乱的抛在一边──看来是断了粮了,连马都杀了。
“他们才刚刚撤走,兽族那边还没来得及派兵过来!”封远看著还在冒烟的上万锅灶,判断道。
“大家分头行动,十个人分成一组,四处打探一下,留下三十个人跟我去敌方营地踩盘子!”兰若云分配著任务,很快各就各位。
“太远了,而且岛中央的逢泽山很邪气,我看……!”封远看著兰若云,征求他的意见。
兰若云笑了一下,摇了摇头,从船上牵下马来,和堂潇当先向前驰去。
到傍晚的时候,众人已经平安的穿过了逢泽山──封远当然不知道,这座山正是小白的地盘,山中的怪兽头子金眼雕跟兰若云有过一面之缘,知道这人是老大的老大,阿谀奉承尚且来不及,哪敢打他们的主意。倒是时不时的从天空中跌下各种野味,像兔子野鸡山羚羊什么的,让众人心里一阵诧异,不知道兔子和羚羊什么时候变成飞行动物了,而且还自己从天上掉下来变成晚餐!
兰若云合不拢嘴的大笑著,知道是金眼雕上的供品,忽然怀念起小白来,不知道它现在跑哪里去鬼混了。吩咐众人把野味都捡了起来,驮在马后,一个黑衣人哭丧著脸走过来:“老大,这个东西也要带著吗?”兰若云定睛一看,竟然是磨盘大个的海龟,两个黑衣人在远处抬著,不知道放到哪里才好!
堂潇小心翼翼的捅了大海龟一下,发现这家伙已经断了气:“样子好丑啊,快丢掉吧!”捂著鼻子跑开了。
兰若云哭笑不得,知道这肯定是金眼雕亲自出手搞到的,不好拂了它的面子:“拿来,栓在我马屁股后面!”几个人费力的把海龟捆牢,继续前行。
入夜的时候,安置好马匹,潜入兽人的营地,却发现营帐并不多,兰若云判断,也就能容纳一两万人。
由于微山堡的被占领,兽族只能从海路运输粮食,供给给岛上的驻军,当迪斯番攻上来之后,切断了海上交通,这些兽人也断粮了很久。虽然迪斯番撤军,他们却没有力量反攻回去,倒是有一部分军队趁机撤回了荒芜大陆,似乎觉得困守孤岛得不偿失。
兰若云领著一群人又在营地周围转了一圈,渐渐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
“行了!”兰若云低声说道,转身往回走,“回去吧,不用再看了!”
封远也很兴奋:“给我一万军队,我肯定能拿下这座岛!”
“呶,这是你说的,你给我记住!”兰若云坏笑著,一副“这下我可抓住你了”的表情。
“什,什么?你──?”封远立刻知道著了道儿,“我收回刚才的话好不好?”
“不好!”兰若云一口回绝。
“可是,要是有那座鬼山挡著,别说一万了,迪斯番十五万大军还不是吃瘪?!”封远急道。
“那座山由我来摆平,你不用操心,这事以后再说!”兰若云看著封远忐忑不安的表情,心里一阵得意。
堂潇看著可怜兮兮的封远,耸耸肩膀:“谁让你自己多嘴了!”
回到小分队驻地,已经是半夜,几百个人正在生火煮饭,也有一些人打到了野味,正在和没有收获的人争抢,猛然看到满载而归的兰若云队伍,立即欢呼起来。当晚的高潮节目是“海龟大宴”,可惜这些人都不怎么会吃,浪费了好多珍贵的食材!
迪斯番是从岛南部撤走的,那当然是通往荒芜大陆的方向──这小子疯了,孤军深入,看来是想去抢兽族老百姓的粮食。不过这些兰若云早就算到了──迪斯番刚愎自用,知道大势已去,他宁可冒著全军覆灭的危险,也不愿把这十五万部队投降裸兰,因此在草尽粮绝的情况下,竟然驾船蹬上荒芜大陆。饥饿的十几万大军立即变成了一伙儿盗贼,在荒芜大陆的西端横冲直撞,抢夺粮食,惹得当地老百姓纷纷组织起游击队来,狠狠的偷袭打击这只队伍,两方面都不得安生,军队的士气已经下降到最低点──一方面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方面又要忍受兽族民兵无止境的骚扰,而且,兽族一支平乱的正规部队正在加速赶来,目的就是消灭迪斯番部队!
兰若云终于在第三天的下午追上了迪斯番的“强盗军”──大部队不敢离开海岸线,每日里坐船沿著海边前行,晚上就宿营在岸边。这样即可以减少民兵的偷袭,又可以在地方大部队感到时逃之夭夭,不过海岸线的兽族居民并不富裕,也因此没有什么粮食能让这些饥饿的士兵去抢──此时还能保持体力旺盛的就是那些当过渔民的士兵了,他们可以钓一些海鱼来吃,不过常常为此引起争斗,一条鱼钓上来总有几百双眼睛吞著口水瞧过来,野兽的光芒闪闪发光……
夜晚,兰若云一群人赶在迪斯番军队前面蹬上了这坐小山,他不知道这座山叫什么名字,但发现此山倒是秀美异常,而且山脚下适合军队驻扎,料想迪斯番的队伍赶过来时肯定要在山脚下歇息过夜!
头天晚上,小分队被怪物骚扰,兰若云立即从声音上判断出是小白来了,在天空中大吵大嚷的飞来飞去,身后几只怪鸟跟著它乱叫。
兰若云偷偷跑出营外,打著口哨把它叫下来,一人一兽好久都没见,著实亲热了一番──忽然想到一个计策,兰若云吩咐小白远远吊在自己身后。此刻上得山来,听见天空中小白欢叫了一声,兰若云当然不知道,这座山正是小白的别墅,曾经在这里度过好多快乐的日子──迪斯番的队伍终于赶到了,浩浩荡荡的从海边开过来,衣衫不整、队伍散乱,几乎每个人都踉踉跄跄的,好多人走著走著就一屁股摔在了地上,挣扎著站起来,却是浑身软绵绵的没力气……
“这就是帝国最精锐的部队?”兰若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喃喃的念道。
等到队伍走到前面,封远更是大骂起来:“迪斯番这个王八蛋,真是没人性,为了自己的野心,糟蹋这些勇猛的战士,他一定不得好报!”──帝国护卫军的战士们瘦骨棱峋、满面菜色,每个人脸上都流露著疲惫、伤痛、饥饿、抱怨的神色,但又不得不服从命令,却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向哪里!
队伍停在山脚,今天不知从哪里抢到的粮食,大队人马埋锅造饭,炊烟渐起。每个锅灶前面都围著一层层饥饿的士兵,舔著嘴唇,眼睛放光,看著不断冒出热气的铁锅,浓烟熏得他们流出了眼泪,但却没有人敢离开自己好不容易抢到的位子──粮食不够吃,排在后面的只有饿肚子了。
由于一路忍饥受恶,又加之水土不服,最重要的是军心不明,每个人都提心吊胆的过著没有明天的日子──许多人生起病来,在营地里哼哼唧唧。这些人当然抢不到食物,奇怪的是倒只有他们吃的比较饱──只要取得粮食,都是先给这些人食用,所谓的精锐之师由此可见一斑,而“患难见真情”的格言也在这时候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很多人都是在为自己的生病的战友排队抢食物,而自己,只能舔舔碗底,当生病的战士健康起来时,这些照顾他们的朋友却又病了起来……
军队是疲惫的,但也是坚强的,不愧裸兰人民多年来在他们身上的付出和期望!
山腰上正窥探的兰若云忽然眉头一皱:“不好,有敌情!”
营地上,几个斥候兵急冲冲的闯进来,大喊著:“兽人杀来了──迪斯将军!”
直到此时,众人才看见一直躲在队伍当中的迪斯番,远远的瞧不太清他的样子,但显然是暴躁发怒的,听他大喊道:“有马的全部上马,干掉这群兔崽子!”
有马的骑兵其实已经很少了,一方面马匹已经变成食物下了肚,现在已经随著大军前进路线还给了大自然;另一方面行走海路,携带马匹也不方便,逃跑的时候能省事一些当然也好,所以好多骑兵现在都变成了步兵。
营地一阵吵乱,担任今夜守卫的部队开了出去,远远的与兽族民兵打了起来,其他士兵还在守著锅灶,知道又是游击队在骚扰,已经是家常便饭,不以为然了!
猛然,一队高大的爪人从东南角直冲进来,向著正休息的士兵们大砍大杀,等到步兵们起来准备反击时,兽人们一阵风似的又大踏步杀了出去……
一进一出,死了好多士兵,鲜血染红了营地,很多毫无反抗之力的伤员也被杀掉了,正煮著的满锅稀饭都被打散了,跌落在泥土里。而兽族的偷袭部队,却于此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把十五万大军搅得人心惶惶。
战斗声止──天已经黑透了,劫后的营地亮起了火把,天上也有明月高悬……伤感的夜晚。
不知道是哪个角落,一阵哭声传来,呜呜咽咽的在营地的抱怨声中脱颖而出,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在怀念父母亲人吧,是在月圆之夜想念家乡吧!
渐渐的,好多人开始抹起了眼泪,一边掩埋战友的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要埋骨他乡,做了客地的孤魂野鬼!
士气重新降到一个最低点!
“如果不能把他们带回去,我就留下来和他们一起死──!”兰若云面无表情的说道,心里可怜著这些陷入绝境的士兵们。
一位伟人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兵,不真心爱hushi兵的元帅不是好元帅!
身后的黑衣人们心里一阵感动,本来还想偷学完兰若云的武功就逃跑,此刻这种想法渐渐动摇了!
“好了,时机到了,潇潇,我看可以了!”兰若云转过身,对堂潇点了一下头,堂潇眼角含泪,也在为这哭声感染,她拿起一个小木棒,高高的举起,哽咽著喊道:“唱──!”
“生我故土,裸兰花开,情人期盼,母望儿归……生我故土,今离别兮,天涯遥望,醉乡梦回……孤雁北飞,白发断肠,浮云游子,何日得归……!”
几百个黑衣人排成横三竖三的一个方阵,在堂潇的指挥下,唱起了排练了好几天的这么一首《游子歌》!兰若云拿出一支竹笛,悠悠咽咽的吹了起来,歌随曲调,曲伴歌声,远远从山腰上飘下去,飘到山脚下的营地里,催化著悲伤情绪的升级。
这些黑衣人都是兰若云精心挑选的,又经过自己指点,内功都颇为深厚,唱出来的歌声低沈而清晰,虽然有些人本来五音不全,但排练即久,又是在这种悲伤的环境下,竟然唱出有生以来第一支动人心魄的歌曲,好多人都激动得哭了起来!
“何日得归,何日得归……!”低沈的男低音合唱,加上时不时的咏叹调子,一拍拍的扣击著营地里那些本来已经很伤感的战士的心……
众人也不管这声音来自何处,只觉正是自己心中所想,每一个人都在想著:“何日得归,何日得归……?”
哭声渐渐大了起来,好多这一辈子从来没哭过的坚强男人也忍不住呜咽起来──在几万人一起哭的这种煽情场面下,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忍不住落泪啊!
忽然又一阵阴风吹过,天空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飞翔,月光下如鬼魂般飘来荡去──“嘎,嘎~~!”“咕咕~~!”
寒鸦切切,寒虫戚戚……
“呜呜……那是什么啊?”一个小战士趴在老战士的怀里,战兢兢的问道。
“呜呜……我也不知道啊!”老战士有些惊恐的说道。
“呜呜……可能是来自天堂或者地狱的生物吧,来接引我们了!”另一个老战士说道。
“呜呜……我还不想死啊,回去我就要结婚了!”小战士悲凄的嚎著。
“呜呜……我也不想死啊,我这么英俊!”老战士拍著自己的脸蛋,悲凄欲绝。
“……”
“谁在唱,不准唱!”迪斯番提著一把长剑,从中军帐中跳了出来,大喊大叫著,“给老子闭嘴!”他内力也颇为不弱,远远的喊出去,全营都听得见。
那歌声却停不下来,依然哀伤的在营地里回响。
迪斯番的目光忽然向山上看来,眼睛中露出即恐惧又凶恶的光来:“谁在捣鬼?”
“去给我到山上看看,什么人在那里!”他指著身边一个小分队,下命令道。
那队人正沈浸在家乡父母和爱人的回忆当中,早已经泪流满面,哪还听得到他说什么,竟然一动不动的歪著头倚靠在一起,根本没有起来的意思!
迪斯番大怒,上去一脚踢向一个战士的脑袋,那战士痛叫一声,捂住脑袋倒在地上,指缝里流出鲜血,哀哀的叫著,却是有气无力!
“你干什么!”他身边的几个人“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怒目看著迪斯番,却也不敢对他怎么样,低头赶紧给同伴包扎伤口。
“竟然不听命令!”迪斯番大喊道:“军法队,给我把他们拖出去斩了!”
军法部队也躲在一边沈沈迷迷的回忆著,根本不知道迪斯番在抓狂,只有队长带死不活的说了一句:“在这种情况下还杀自己人,你疯了?!”
“什么,你敢这样跟我说话!”迪斯番跳过来,举起长剑,向著那队长刺去,暴怒的一击,立即贯穿了他的胸口。那队长抓住胸口长剑,惊愕的看著迪斯番,忽然面露微笑:“谢谢,还是死了好!”头一歪,断了气!
“你,杀了我们的队长!”军法队的士兵纷纷拿起武器,狠狠的看著迪斯番。这位队长德高望重,否则也不可能当上军法队的头头,此刻却被迪斯番杀掉,立即引起队伍的骚乱。
看见军法队的兄弟站起来,早就对迪斯番心存不满的士兵们立即发动起来──营地外围的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靠近迪斯番主帐的士兵们却大喊大叫起来:“干嘛杀人?”“你要带我们去哪里!”“断了这么多天粮,连个正规敌军的影子也看不到,我们走到什么时候!”“这仗是没法打了,老被偷袭,却不能大干一场,这是咱们帝国护卫军的做法吗?”“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都给我住口,不准说,都给我坐回去!”看著骚乱的军队,迪斯番歇斯底里的大叫,在整个大营里来回奔跑、上窜下跳、状若疯狂!
其实这些天对于这个暴躁的青年来说也并不好过,走投无路,身陷敌方土地,随时面临饥饿和疾病,众叛亲离──他知道兵变只是早晚的事情!
接连斩杀几人,已经有暴躁的士兵忍不住向他举起了武器,一时间搞得鲜血淋漓。
“都是那座鬼山,是鬼山──哈哈,老子倒要看看是何方鬼怪,我不怕你!”迪斯番披散著头发,目光血红,忽然向山腰急奔过来!速度之快,让无动于衷看著他往山上跑的士兵们心中暗自赞叹!
正在奏笛的兰若云面现冷笑,没想到自己这招“四面楚歌”这么快就见效了,他向封远使了个眼色,封远气愤的向他回应了个白眼,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的迎著迪斯番冲了下去!
“兵兵梆梆~”一阵兵器撞击声音过后,满身鲜血的迪斯番出现在兰若云面前。
“我只想看看是谁──”他跌跌撞撞的爬上来,见到空地上的“黑衣人合唱团”,又看到指挥堂潇,然后是管弦伴奏师兰若云……
“哈哈哈哈……嘿嘿……桀桀……!”迪斯番惨笑著,指著兰若云:“原来是你──!”
“砰”的一声倒了下去,嘴里吐出的最后的一句话竟然是:“阿秀……我……好想你!”
兰若云闭上眼睛,一滴泪水涌出眼角:“是什么时候,迪斯番离开了他们的队伍的呢?曾经年少的感情,纯真憨厚的番番,裸兰花丛中含笑的脸……”
兰若云走过去,抚闭迪斯番张著的双眼:“把他带回裸兰,葬入迪斯家的墓地,让他陪伴著他的父亲吧!”又叹了口气:“如果没有得得失失和功名利禄,我们一定还是好朋友!”
捂著大腿上被迪斯番刺了一剑的伤口,封远点头道:“他有这个资格,我们应该尊重死去的人!”
很容易,兰若云接管了这只正处于崩溃边缘的军队──很多人知道他是兰家的人!更重要的是,作为帝国护卫军副统领的封远,在这个时候出现,立即让这支队伍有见到了亲人的感觉,在迪斯番已经“驾鹤西去”的事实下,他们只好听从“帝国总军师”的命令,当夜上船回航。
回程中,兰若云自不能让他们再行抢劫,干脆把所有的马都杀掉了。兰若云又命令小白带领三山五岳的怪物们山里去海里钻的捕获猎物,那一段时间劳森山脉附近的兔子山鸡野猪什么的可糟了糕,海里的各种鱼类海龟也是在劫难逃。饥饿的大部队猛然间连日里山珍海味的吃,虽然还是不饱,但却解了馋儿,加之帝国护卫军本就是不容易发动兵变的队伍,这一路也没什么大事,每天看著各种稀奇古怪的鸟儿从空中往下扔东西,更有阴风一过,诺大的野猪尸体便出现在眼前,让士兵们惊叹不已,对兰若云惊为天人,更没有人敢找他麻烦。
军队终于赶到逢泽岛,停船靠岸,兽族看来真是无意于此“鸡肋”之岛,竟然放弃了北部,省却了兰若云不少担心。
当晚,兰若云骑上小白,偷偷赶回劳森,请求支援粮食到逢泽岛──他心里忽然有了一个计划,决定把这十几万大军暂且留在逢泽岛。
而当第二天来临,兰若云赶回逢泽,立即决定单枪匹马再探荒芜大陆,并且给封远下了死命令,一个月内必须拿下逢泽全岛。
然后,不理封远的愁眉苦脸和几百黑衣人的想要跟从的意愿,驾著小船向荒芜大陆驶去。船到海中,就看见堂潇笑呵呵的从船仓里钻出来:“真是个好天气呀,兰大哥!”
“哎,阴魂不散的潇潇……!”兰若云叹了口气,低声道。
“你说什么,兰大哥?”堂潇嘟著嘴说道。
“啊哈,是啊,多么好的天气啊,还有我的好妹子潇潇──!”兰若云仰头倒在甲板上,天空中,一朵白云悠然飘过,他心里在思考:“兽族究竟为什么突然撤军呢?没有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