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组队
第六章 组队
王风还在犹豫不决,查克已经从得到宝刀(砍柴刀)的喜悦中回过神来,听到了琳达的后面的话,自作主张的叫道:“王风首领,以后我们就跟着你了。”
看着这个人,王风突然想起了在狼军中的日子,一向被人视为虎狼不敢接近的王风受到这么真心的邀请,王风有点心动。
沉吟一会,王风说道:“要我加入要答应我几件事。”
见大家忙不迭的点头,王风伸出一个指头,说道:“第一,在某件事情完成以前,我不杀人,你们也不要问原因,只要知道就行,答应吗?”大家点头。
伸出第二根指头,王风接着说:“第二,不要叫我首领,叫我老大。”
众人仿佛有默契,异口同声地叫道:“老——大——”
王风点头,突然想到一些东西,问道:“我们现在的冒险团体叫什么名字?平时主要做些什么工作?你们怎么走到一起来的?平日谁负责日常的生活?为什么要冒险?”一连串的问题,众人七嘴八舌都要回答,王风止住大家,说道:“爱莎,你来回答。”
刚当上老大就开始指挥,众人也不以为意,都听话的住口,爱莎整了整思路,开始一一回答。
他们这个冒险团体叫“爱琳斯克”,从他们四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名字。爱琳斯克在天龙帝国的罗布省也是小有名气,包括领主在内的一些贵族都找他们处理一些事情。
王风皱眉,贵族是什么?听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和自己那边的官吏或仕族差不多。
爱莎是帝国著名的魔导士奇姆·菲奈德的孙女,从小生长在魔法家庭中,对魔法领悟很深,小小年纪已经是初级魔法师了。今年十八岁了,通过了魔法师公会的初级魔法师考核后,要升级到中级必须游历天下,达到一定的声望。所以出来冒险。
王风:魔导士是什么?魔法师——初级可能不是很厉害吧。魔法师公会是什么?声望到时候怎么评测,怎么叫一定的声望。
琳达是森林精灵的一支家族中的一个,精灵天生就是神箭手,琳达也不例外。除了能控制元素的魔法精灵,其他精灵在帝国内还是和人类关系不错的,草原精灵和森林精灵就经常外出和人类生活在一起。神箭手是各个冒险团体极力拉拢的目标,爱莎出来游历时,碰上了受伤的琳达,帮她医治好伤以后,邀请她加入了爱琳斯克。
王风:我倒,还有什么元素精灵、草原精灵,嗯,估计和汉族、契丹差不多。
查克是爱莎的爷爷的老朋友达克斯家族的新一代,达克斯家族世代都是武士,查克年纪还小,但武功却很不错,爱莎要游历,查克便陪着。
王风:看来这个查克喜欢爱莎,不然为什么这么跟着。
矮人斯诺是为了能完成成人试练任务,给族内的铸剑大师卡特寻找一个兵器鉴赏家,任务虽然看似简单,但他见到的所谓鉴赏家都是一个个的奸商模样,只看到兵器的价值,因此一直没有完成任务,后来碰到三人,才加入爱琳斯克一起游荡。
王风:找对人了,还有个难题给你们的大师呢,呵呵。
至于众人平日都做些什么,他们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碰上什么接什么,有时候寻找一些魔法物品,有时候消灭一些邪恶怪物,如这次,有时候追杀一些逃跑的囚犯。
听到追杀逃跑的囚犯,王风心中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他本来也是囚犯,深知其中有些人的无奈。
众人各有所长,所以平日互相不服,只能大家讨论决定一些事情,所以让王风当首领。
王风听到这里,又有了一个决定。
“大家还得再答应一个条件。”众人都看他,王风继续说道:“我可以当首领,但并不是说我的实力就比大家强,能接下你们的攻击另有原因,而且我不能杀人,所以如果有人问起我,你们就说你们几个久争不下,所以我来充当调节人。”
众人虽然有点不信,但还是点头。
王风此时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情。以前由于自己的力量给武林造成了威胁,所以一些有头面的人物居然又逼又骗让自己许下不杀人的诺言,在这里可不能再犯这个错误了。
见大家都同意了,王风又问:“那加了我以后,爱琳斯克叫什么呀?”
查克嘴快,不假思索的说道:“那就叫爱琳斯克风吧。”
“不对,应该叫风爱琳斯克,该把首领——不,老大的名字放在最前面。”
“多难听呀,不好不好。”
见众人争吵,王风又问:“白雪也要加入,你们怎么考虑?”
白雪听到说起它,抬起白脑袋看了看,又趴下了。
大家一直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不禁大眼瞪小眼,白雪也算,它不久是一个宠物吗?
见大家怀疑,王风也不解释,只是说道:“如果我们加一个人就要改名字,太麻烦了吧,以后人多了估计连名字都记不住了。”
众人一想也是,如果一直加人的话,一百个人岂不要一百个字的名字。
“那就叫爱莎冒险团吧!”
“还是叫查克武士团好!”
“斯诺战士团!”
“琳达佣兵团!”
……
王风听着他们争吵,忍不住摇头,看看趴着的白雪,突然想起一个久违的名字来。
“狼军!”王风蹦出两个字来。眼中闪动的光芒一股挚热。
大家都静了下来,咀嚼着这个充满了彪悍之气的名字。
矮人和武士是最先同意的,剩下的两个小姐虽然不喜欢,也在多数同意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了。
接下来,大家一起动手打扫暗星谷的战场。从被烧焦的尸体身上得不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了,王风让白雪刨了个大坑,把僵尸、骷髅什么的全部扔了进去,埋了起来。其他人都在法师的屋子里乱翻。
这个邪恶的法师并没有收集珠宝的嗜好,只又几本魔法书和一些魔法道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虽然在这里收获不大,但大伙都挺高兴。因为完成任务就可以得到罗布城主的两千金币。而在不久之前,大家又各自得到了好处。
收拾干净,王风决定在这里休息一天,明天开始去流浪冒险。
晚饭是白雪抓到的一头不知名的小兽,味道却很不错。王风把它烤熟后,连最不爱吃肉类的精灵也忍不住吃了两块。不用说查克和斯诺这两个饭桶了。最后大家都打着饱嗝躺在房间里睡了。
王风没有睡觉,也睡不着。
肚子一人来到房子外面,找了个舒服的草地躺下来。白雪在他一出来时就跟着出来了,静静的趴在他身边。
看着天上不一样的天空,王风思潮彭湃。
自己从小囚犯到狼军里的老大,一直到复员后的经历象走马灯似的过了一遍。
然后又想到今天的遭遇,真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清醒。
不过今天爱莎的那个风刃倒是挺奇特。一直以为是爱莎用内力发出的刀气,没想到却不是。不过能不能用内力做到这件事情呢?
王风努力想了几个可能的方式,都不能直接发出刀气,难道非得手里有刀吗?手里有刀发出刀气王风在狼军的时候就可以做到了。只需要将内力以极快的速度发出,顺着刀刃,控制好时机,适时切断和体内连接同时甩出去,就可以形成一道凄厉的刀气。
杀伤力和使用的内力多少有关,方向的控制只要在发出刹那用一道细微真气紧跟,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控制攻击的位置。
如果是这样,那用手是可以做到同样效果的。不过手没有刀锋那么锐利,发出的气团应该不会是刃面的形状,只会是手的形状,如何控制形状呢。
用手的话比用刀发出要少了一个媒介,但发出的内力因为没有经过刀上的损耗,发出的刀气应该威力更大,现在只要能解决发出去气的形状问题。
不经过刀,能不能把气的形状变成刀刃的样子呢,王风试着从手上发出一丝内力,但内力一发出就消散了,如何控制成了一个问题。
为什么气会消散,以前可以用气在体外形成一个不透风的气墙阻挡瘴气,不是可以的吗?不对,那时还是会消散,只是因为不停的有补充,把瘴气推开的,所以长时间的坚持会累。
如何能在体外保持一定的形状而又能不消散呢?王风现在已经沉浸在武学探索中了。
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不但能减少自己的内力损耗,而且能够更大威力的攻击敌人,一举两得。体外会消散,那体内为什么不会消散呢?周天循环!
王风突然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体内可以进行周天循环,但体外却不能,因为发出去的内力收不回来,如果给发出去的内力加一点回力会怎样?
王风小心的用指尖发出一丝内力,同时包含了一丝回力,果然那丝内力在发出一分后拐了回来,但王风并没有感觉到回来的内力直接加入循环,而是受到那丝内力的攻击。虽然量不大,但王风还是有感觉。
这个办法行不通。
王风没有气馁,军队中培养出的坚韧个性让他几乎永远不会气馁。一种方法不行,立刻另换一种。好在他的无名真气十分扎实,从小学医的他对人体经脉又异常熟悉,因此也不虞出现走火入魔的现象,一感觉不对他就停止。
仔细思索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发生,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时王风练的无名真气因为运行缓慢,被王风用怒火催发,加速运转,因此变的暴烈异常,攻击性很强,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想到这里,王风刻意放缓真气运转速度。其实在王风不刻意运气时,这股真气就一直在缓慢运转,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运气时回到这个状态。
这件事情就简单了,王风大仇已报,早已经没有了那火爆的动机,更因为行医时的锻炼,因此刻意为之下,真气运行缓缓慢了下来。
用缓慢的真气发出体外比较简单,针灸的时候经常这么做,同时这股真气又不会攻击人。试着往回控制,真气听话的折了回来。这回没有出现什么异常,很自然的在体外循环了一圈回到体内。
王风大是兴奋,一丝真气可以就表示所有真气都可以,加大发出的内力,果然形成了一个大的循环,控制循环的轨迹就比较简单了,以前行医时要做的是用银针控制真气在病人体内的走向,现在不通过银针,更加容易,在病人体内可能还会有些经脉不通需要打通,在体外则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把发出的外气做成了一把刀状的旋转内力圈。
怎么发出去由于体内真气的缓慢而又变的不好处理,如果用缓慢的真气发出,则没有速度和威力,如果用快的,则很容易受到自己的攻击,得把握一个平衡的尺度。
耳中听到有脚步的声音,王风收回了内力。睁眼发现天已经亮了。
经过这一夜,王风获益良多,对自己的内力认识又进了一层。
听足音王风已经知道来的是精灵小姐琳达。
见王风和白雪都扭头看着她过来,琳达心中的惊讶越来越强。远在二十多米远,精灵的脚步是无声的。如果说白雪能发现那很正常,因为它还有敏锐的嗅觉。但闭着眼睛的王风居然也能发现,这决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看来王风所说的实力不行还真不可信,琳达对王风的兴趣越来越大,不知道还能从王风身上挖到什么宝贝。
走到近前,琳达甜甜的叫了声:“老大。”
王风盯着她过来,见她行装已经备好,轻轻问:“是不是该走了?”
“我特意过来叫你的,他们都找不到你。”
“好吧,我们走。”王风站起身来,和琳达返回邪恶法师的房子。
和大家会合到一处,王风简单了解了一下暗星谷的情况。
原来暗星谷是在罗布省最偏僻的地方,由于地势低下,周围又都是森林,因此一般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爱莎等人也是通过一个老冒险者提供的地图才找到这里。
敌人既然已经消灭,暂时爱莎等人就没有任务,而且需要回罗布省的首府费丁城去领取佣金。同时再去冒险者公会接洽任务。
王风:冒险者公会?什么东西,真是越来越不明白这个世界了。
好奇的问了句:“冒险者公会是干什么的?”
众人知道王风来自另一个未知世界,因此耐心的给他解释。
冒险者公会最初是由几个资深冒险者组织的,为的是给自己的组织建立一个固定的联络机构,以方便客户联络。原来只在一个小城,后来发展的越来越大,几乎遍及每个城镇,因为组织庞大,需要打量的经费和人员,单单几个组织已经乌发承受,因此公开,只要冒险者在公会登记,就可以享受公会内的服务,可以接受任务,领取佣金等。公会也对外,只要需要冒险者帮忙,就可以到公会去登记任务,公会负责找相关人员完成,并由公会负责任务分级。最后还发展到给冒险者分级。
王风对于冒险者分级很感兴趣,问他们:“那爱琳斯克是什么级别呀?”
爱莎得意洋洋的回答:“我们爱琳斯克可是四级的冒险队伍,很有名的。”
王风不明白,又问:“四级很高吗?最高是多少级?”
“连这个都不懂,冒险者最低是一级,最高没有限制,只要完成任务的得分达到一定级别,可以升到无限级,不过如果是冒险团队的话,必须其中成员有一半达到队伍的级别才可以。也就是说,四级的冒险者队伍中,必须有一半人达到四级才可以。现在冒险者队伍最高的是三十二级的天龙佣兵队,只有三个人,个人级别最高的是金龙骑兵库林,四十二级。”
“库林是我的偶像,我以后一定要达到他那样的成就。”查克插嘴。
王风:“龙骑兵是什么骑兵?”
“你有没有搞错呀!龙骑兵你都不知道。——对不起,忘了你确实不知道了。”
“龙骑兵是我们国家的最强力兵种,他们的坐骑不是马,是龙,所以称他们为龙骑兵。”
“龙,这里有龙,龙长的什么样子?”
“龙有好多种,你问的哪一种。地龙活象个大蜥蜴,飞龙比较象大鸟。库林骑的是黄金龙,所以叫金龙骑士。”
“那你们都是什么级别呀?”
“爱莎是初级魔法师,只要成为魔法师得到魔法师公会的肯定,就自动成为六级冒险家,查克是剑士公会承认的武士,也自动取得了四级资格,我和斯诺都是最低级一级。”
王风:“那我也是一级了?”
“准确的讲,老大你还没有冒险者资格。你必须到冒险者公会去登记才能成为冒险者。”
“怎么登记?我们的‘狼军’现在是什么级别?”
“狼军是新的团体,还得重新登记过,但这次的任务都可以让斯诺和琳达升到二级,因此狼军可以登记成二级冒险团体。怎么,老大不满意吗?”
王风想的却是以前狼军的威势。看了看他们几个,随口说道:“无所谓级别多少,最重要的是,你的同伴听到这个名字就安心,你的敌人听到这个名字就做恶梦,这就够了。”口气随便,但语意间透露出的煞气却逼人心脾。
查克大叫:“哇,老大,我好崇拜你呀,你说的就是我想的。我一直梦想的就是成为天下的大英雄,象库林那样,威震天下。”
王风道:“会的,很快‘狼军’就可以威震天下了。”
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任何背景,也没有任何人了解自己真正的实力,更不会有所谓武林泰斗来逼自己不下杀手,退出江湖。重新提起狼军这个名字,王风心中忍不住的沸腾。狼军一定会名扬天下。
忍不住估量了一下同伴的实力。爱莎的魔法自己不清楚,也不知道有多厉害。查克底功扎实,内力也有小小成就,只是招数不静,导致杀伤力不足。这个好说,把绝刀教给他几式就可以了。琳达的弓箭不错,但昨天显然没有尽全力。斯诺的矮人斧也有一定功力。还真是几个不错的伙伴。
抬手看看自己左臂绑着的寒铁包裹,王风在想是不是先和斯诺去一趟矮人部落去见见卡特大师,看看这个世界的铸造方法是否能够把这难熔的寒铁铸成一柄自己想要的刀,解脱自己的束缚。
众人也都注意到了王风的左臂,查克问道:“老大,这个小包里是什么东西?”
“我的兵器。”王风回答。
“快让我们见识一下。”查克忍不住想看看。
“你不是见识过吗?”王风调笑道。他指的是查克被一击制住的情景。
“那个不算,我要看看它的样子。”
王风盯着他的眼睛,说道:“在我的家乡,有些兵器是不能随便使用的,每一次出鞘都要饮血而归,也就是出必杀人,你想要见它,准备牺牲谁的血呢?”
“那我不看了。”
成功的打住了查克的好奇心。见大家都已经收拾好东西,王风便叫上白雪一起动身离开暗星谷。
爱莎这次得到不少好东西,一大堆魔法书和魔法物品。看来可以换不少钱。
查克拿着王风的砍刀,一副得了宝贝的样子。王风不好意思,答应他用这块钢为他重新打造一把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