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 公孙秘法
第751章 公孙秘法
刘远客套了两句,然后便开门见山地说:“金掌柜,这么晚了,不会特地来祝贺刘某高升的吧?”
现在已是黄昏时分,最多再过半个时辰,坊门城门都要关闭,这个时候还找刘远,肯定不会只是祝贺这么简单,看到时间紧,刘远也不想当众与她打情骂俏,直入主题。
如果两人还是对手,刘远肯定笑着和她调侃几句,一边套她的口风,一边占一点口舌之利也乐,不过现在已是宾主关系,有心情有时间就调笑一下,但是没时间也没心情的前提下,自然不用那般客套,浪费时间。
职场守则:上司可以开玩笑,但你不以随便跟他开玩笑,一个会玩笑的上司,并不代表他是一个随和的人。
“东家,这里这么多人,再说这些事不是三言二语就能说完的,现在坊门也快关,夜禁开始就哪也去不了,不如我们边走边谈。”金巧巧说完,对刘远嫣然一笑,竟然在没经刘远的同意的情况下,步子轻盈地、自然而然地上了刘远的马车,看样子,准备在马车里商量事情了。
刘远无言了,只能在一众男子妒忌的目光中,与金巧巧同乘一辆马车。
一上马车,刘远就把靠自己这边的车帘挂机,免得惹人闲话。
“将军大人,你不是怕奴家吃了你吧?”看到刘远的举动,金巧巧先是楞了一下,很快就掩着嘴笑了,那种眼神,就像一个的熟女看着一个情窦初开的少男一样。
“哪里的话,只是车厢有些闷罢了。”刘远苦笑着说。
说实话,做男人最大的梦想就是:醒握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吃得精细、住得舒适、穿得讲究、美人环绕、出入前呼后拥,如果皇帝是一个职业,那么绝对是一个高危职业,先别说外敌环绕,时刻担心边境安危,还要警惕族人不轨、臣子作反,就以李二为例,前朝的隋炀帝好大喜功,动辄对四邻挥刀相向,武力威胁,以致四邻都让他揍怕了,曾经一度强盛的新罗,那强国梦也被他扼杀在摇篮中,从此俯首称臣,而突劂也躲到草原深处,避其锋芒,虽说建国初期曾有城下之盟,总的来说,大唐的环境还是很不错的,贞观之治首先就建立在四境安平的条件下,站在前朝的肩膀上,按理说李二所处的,是一个黄金的时代。
可是,就是这样的朝代,李二却天天为朝中的事忙,经常批奏折到深夜,就是旬休也不敢怠慢,每天天还没亮,就得上朝,平时干点什么,以魏黑子为首谏官也不让他安生,这样的皇上刘远可不想做,醒握天下权就算了,卧美人膝吧。
不过刘远的情况有点特殊,小娘和杜三娘,识于微时,崔梦瑶更是以名门小姐的身份下嫁刘远这个小商贾、而胡欣也是刘远欠她的,四女都是刘远的“债主”,除非刘远是陈世美,不然怎么也得好好对四个女的,临出门时,刚刚把自己说得多么无辜,怎么愧对小娘,因裴惊雁都找上门了,刘远都把自己和裴惊雁形容成旧社会陋习的受害者一般,可是转眼回去,又与金巧巧共乘一辆马车,到时小娘怎么看自己?
真是想想都头大。
听到刘远那借口,金巧巧脸上出现得色,在她看来,自从与刘远交锋以来,一直都是处于下风,被“欺负”得没办法,没想到在这里的扳回一场,算得上是意外的惊喜。
“好了,金掌柜,找刘某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气氛有些尴尬,刘远还是直入话题。
一说到正事,金巧巧一下子收起了笑容,一脸正色地说:“是,东家,奴家这次来,是要提醒你要小心提防公孙一族的公孙素素。”
“公孙素素?”刘远楞了一下,不过马上想起是准备和自己比试的对手,号称首饰界百年难遇的天才,转而的好奇地说:“公孙素素?提防她什么?”
“奴家上次托人告诉东家,对手是公孙素素,可是并没有把她的情况告之东家,这次洛州一行,除了解决事情,也无意中打听到有关她的情报,这次奴家,就是想把探得的消息还有奴家对她的理解,全部告诉东家,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公孙一族,一直也在研究东家的作品,只怕他们这次是有备而来。”
刘远点点头说:“好,那你把知道的说一下,我也好有一个准备。”
一件新事物的推出,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特别是同行,更是第一时间收集这方面的信息,可以说,最了解自己的人往往就是你的敌人,刘远知道,有人模仿自己,那只是时间方面的问题,听以心里也并没有惊慌。
金巧巧压低声音说:“据说长孙素素在一年多前注注意到东家,一直在模仿你的技法,对了,他们也一直在打探有关东家的消息,请东家要注意提防他们。”
“从他们敢答应与刘某比试,还拿自己的前途来作赌注,肯定手有所持。”刘远无所谓地说:“真金不怕火炼,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好了。”
“将军,你听说过公孙一族的秘法吗?”
“好了,直接说吧,这般神神秘秘,有事说事好了。”刘远可不想被她吊胃口,有点不悦地说道。
金巧巧一个激灵,这才想起,眼前的虽说是一个有点害臊的小男生,可是眼前这个人,是大唐顶尖的首饰工匠、四品高官、尊贵的子爵还是自己的东家,自己说得入迷,差点忘记他的身份,这话说得没规矩了,好像还想刘远来一句“为什么”自己才开口,这样是招人讨厌的,于是她一下正色地说:“公孙一族的秘法是灌浆法。”
这次她学乖了,不待刘远发问,马上解释道:“所为灌浆法,有点似前朝的镏金,就是把做好的首饰再次回炉,让首饰看起来更加自然、表面更加光滑,那线条有如小河流水那么般自然优美,公孙一族所打造首饰的特点,是简朴自然取胜,行内把这种秘法称为公孙秘法。”
“很自然,表面很光滑?”刘远在一旁出言询问道。
“的确如此”金巧巧从衣袖里取出一件首饰恭恭敬敬地递给刘远,小声地说:“东家,你看,这是出自长孙素素之手。”
既然是来禀报,金巧巧自然不会空手而来,长孙一族收集刘远的首饰进行研究,她也花钱弄来了一件长孙素素的作品,供刘远了解她的对手。
“咦,还不错。”一接过来,刘远忍不住赞了一句。
这是一根头钗,虽主款式一般,但手工极为精湛,特别在那焊接处,做得可以用天衣无缝来形容,那流水线的线条,令人拍案叫绝,难怪刘远的名头这么盛,还敢跟刘远下战书,赌上了各自的尊严和前途。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果那个人精神没有问题的话,那不是的愚蠢,而是自信。
首饰最后一个工序是打磨和抛光,让首饰的表面形成镜面,这样在光线的折射下,显得光彩四射,从而引人瞩目,很多人以为所谓的抛光,就是用个小砂纸把毛边刺角抹去,弄得光滑一些,都是现学现卖的功夫,而实际上,越是简单的事,反而越复杂,学会很容易,但要学精,那还得花大功夫。
无论怎么打磨,表面都会有淡淡痕迹,打磨抛光的痕迹,大唐没有后世那么多机器,又是石磨又是水磨又是机器磨,在大唐,一切都是靠手工来完成,打磨的痕迹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怎么把它的影响降到最低这才是有追求者所要思考的问题,普通人只看起来差不多注行了,而刘远而是有计划的顺着一方向打磨,符合折射原理,举个到例,例如两个人相见时,对方看项链的角度通常是一百三十五度到一百六十五度之间,而看手指上的饰物的角度大约是三十至六十度,不同的角度,打磨的方向和角度也稍有差别,这样看起来井然的有序,充分发挥镜面的效果,也就是这样。
刘远可以以是个中高手,而长孙素素更不简单,所做的首饰好像浑然一体,无形中,好像比刘远略为胜出一筹。
刘远的神色有些凝重,把那件首饰放在阳光下,眯着眼仔细端详,不断翻天覆地查看,眉头紧锁着,被这所谓的“公孙秘法”给吸引住了,这也是刘远第一次这么认真看侍对手。
这赌的是金玉世家的前途啊,那是刘远最初的理想,对小娘的承诺,自从入了官场,那称霸大唐的计划都耽搁了不少,可不能再出差错,金巧巧看到刘远这般凝重,也吓得一句话也不敢说,静静坐在一旁,连呼吸也刻意放要轻,生怕打扰到刘远。
观察了大约一刻钟,刘远脑中突然灵光一闪,马上想起两个字:熔点。
终于想明白,为什么公孙素素的作品,为什么做得那么自然,镜面做得那么好,原来是利用材质的熔点。
金和银,到一定温度时就会熔化,公孙一族所谓的秘法,就是把一件首饰做好后,再回炉,把它加热,就在快要溶的时候拿出来,这样一来,那些毛刺、边角就会融为一体,就在快要变形之前拿出来,这样那首饰就会浑然一体,那手工的痕迹也会抹去,举一个例,手里有一块蜡有些不平整,用手捏肯定会变形,但是把它放在火上慢慢烤,让其变软,只要手巧一些,就能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所谓公孙秘法,十有八九说就是这个。
至于首饰不像蜡,只一大块,饰物有厚有薄、有粗有细,加热时薄弱的地方会先化,而厚实的地方则要慢一些,这些细节公孙一族估计有独特的手法让其受热达到自己的想要的效果,这一点刘远就不得而知,应是很细致的技术。
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而事实上,并不是没有可能,刘远就听说过一道很有名名菜,红烧活鱼,那不是用精妙的刀法像松子活鱼一样处理,也不是在鱼的肚子里塞上一条黄膳,而是真真实实的活鱼,还有生命的,据说流程这是样的,先把油烧得滚烫,用带冰末的湿布包住鱼头,然后用沸油不停淋着鱼身,硬生生把鱼肉烫熟,最后是快速装盘、上菜,这时那鱼还没死去,瞪着眼睛看着一个个食客吃自己的身体,听起来非常残忍。
公孙一族的秘法,十有八九是类似这种手法,至于怎么操作,刘远就不得而知了。
刘远觉得这个机率很大,公孙一族,刘远也略有耳闻,同样以精品为主,不过产量不多,规模也不大,仅在洛州开了一间金店,和金至尊的一样的,规模不大,没有分店,但名头极盛,现在看来,不是他们不想发展,而是的成功率制约了他们,仅用熔点这个方法,有得也有失,得是可以做得很完美,而失则是成功率绝对低得可怜。
刘远长长呼了一口气,嘴角再次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东家,是不有解决地办法了?”金巧巧一直盯着刘远,观看他的反应,一看到刘远那自信的笑容,马上焦急地问道。
刘远一边点头,一边把那饰物还给金巧巧,信心十足地说:“金掌柜,不错,你立了一功,这公孙素素的确了得,不过,她还不是刘某人的对手,你不等着看好戏好了。”
“吓死奴家了”金巧巧拍了一下自己胸膛,心有余悸地说:“奴家接下赌约,看到东家这般凝重,还以为坏了东家的大事,刚才还想着怎么推掉,现在看到东家自信的样子,奴家这才放下心。”
“没事”刘远摆摆手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刘某也非圣贤,即是输也属正常,凡事有两面性,羸了可以长名气、输了能增见识,无论如何,刘某是不会怪你。”
金巧巧笑着说:“是,东家大量,倒是小女子枉作小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