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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尚书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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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尚书媒人

鱼香肉丝、宫保鸡丁、回锅肉、开水白菜这四个菜听起很普通,其实大有名堂。

宫保鸡丁是一道名菜,据传,此菜创始人丁宝桢,用净仔公鸡肉为主料,糍粑辣椒等辅料烹制而成。此菜为黔味传统名菜,红而不辣、辣而不猛、香辣味浓、肉质滑脆,极为可口。

鱼香肉丝、回锅肉和开水白菜看似简单,其实都列入华夏八大菜系的名菜,就拿开水白菜来说,并不是简单的白开水滚白菜,开水白菜名说开水,实则是巧用清汤,其关键在于吊汤,汤要味浓而清,清如开水一般,成菜乍看如清水泡着几棵白菜心,一星油花也不见,但吃在嘴里,却清香爽口。开水白菜事实上是一款高级清汤菜。

诚然,刘远的厨子在刘大官人的指导下,做的这“四冷”“四热”其实水平只算马虎,就刘远的话来说,只能算是勉强合格,可是在崔氏叔侄口中,却是异常的美味,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这并不是怪崔氏叔侄这样猴急,虽说这时饮食还不算差,很多地方的菜色都有其特点,可是总的来说,创新还是很少,龙肉吃多了还会肥腻呢。

举个例子,在武则天时期,武氏宠臣张易之,新创一种食法,就是烧热一块铁板,把鹅放在上面,四周围起来,中间有一汤槽,那鹅在铁板上越来越热,那鹅掌不断肿起,蒸汔让它渴了,就会饮汤槽里的高汤,最后把那肿得肥大的鹅掌斩下食用,就是这样,也被众人引以为美味了。

酒,是极品美酒,千杯嫌少;菜,四个冷盘、四个热菜搭配均衡,好吃得停不了口,就是所用的餐具,也是上品刑窖出品的青瓷,明彻如冰,晶莹温润如玉,摸着就让人爱不惜手。

再加上四周置有冰解热,吃起来不是一般的爽。

什么高谈阔论、行酒猜拳都省了,连教坊司匆匆送来的那几个美女,费尽心思弹琴跳舞,也没引起两位大人的注意,得到两位大人的青睐,都说民以食为天,崔氏叔侄也不是什么圣人,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都不用刘远请,二人好像风卷残云清理着桌面上的美味佳肴。

一个盘空了,二个盘空了……

刘远还没吃多少,那看到桌面上的碟子差不多空了,就有意识喝点果汁什么的,不跟两位官老爷抢吃,看到崔刺史的衣襟上有剩菜而崔敬的胡子都让菜汁弄脏了,菜汁沾在胡子上不时滴下来,那样子滑稽到不得了,刘远死死忍住,这才没有笑出来。

什么刺史尚书,还不是凡人一个?做说做惯乞丐懒做官,看来还是自己自在啊。

刚才刘远还羡慕两人出走时的威风和排场,现在看来,自己大不必妒忌别人,无论做什么,目的是让自己吃得更饱、穿得更暧、活得更滋润,坐拥万贯家财、怀抱绝色美女,没有束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才是理想的生活。

不到二刻钟,八个菜盘空了七个,只有那碟红烧肉还有一块色泽光亮的、层次分明、闪着异样光泽的红烧肉,突然一声轻响,两双象牙筷子相撞了一下,两双筷子同时向那块红烧肉,就这样相碰上了。

看到就要挟到的红烧肉被人截了,崔刺史心中一怒,猛地一抬头,正想看看是个不长眼的家伙敢自己堂堂刺史大人抢吃的,没想到一抬头,看到崔敬正一脸冷冷地看着自己,吓得崔刺史冷汗都出来了。

尼玛,吃得爽,都忘了这不是在府衙,坐在对面的,不是自己同僚或下属,是自己本家的族叔,堂堂工部尚书大人,此刻正一脸不爽地看着自己,很明显,对自己敢跟他抢吃生气着呢。

“那个~~~那个我饱了,三叔请慢用。”崔刺史连忙“谦让”,把自己那己经挟住红烧肉的筷子悻悻松开收回。

崔敬这才得意地笑了笑,把最后一块红烧肉挟起,放入嘴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喔~~”

吃完后,崔敬舒舒服服打了一个嗝,十分满意地放下筷子。

虽说这食材普通,但是非常美味,崔氏叔侄吃得非常满意,特别是工部尚书大人崔敬,刚才吃了吃了那么多果汁、点心,现在又吃了那么多的美酒、佳肴,面色有点像嫣红,脸上一直带着笑意,不时用手摸一下吃得点滚圆的肚子,心里高兴极了。

很久没有吃得这么痛快了,记得上一次是视察河务时碰上洪水,困在一座小山上二天二夜,后来下山时,一个人就把一只烤羊吃了大半,吃得那一个叫痛快。

吃完后,有婢女送上热毛巾、水盆,并细心替两位官老爷把衣服上的菜渣子拿走,这一顿简单又美味的大餐才算完成。

号称千杯不醉的崔敬有了几分醉意,又坐在沙发上,睁着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饶有兴趣地看着有点拘束的刘远,嘴角带着二分笑意。

这改良过的天府香,酒精浓度大约有四十度,和大唐那些只有二十度,也就是和啤酒差不多,很多甚至还没啤酒的度数,诗中所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这样,也不算夸张,喝下去,一会就变成尿了,一撒尿就没了。

那时斗的不是谁的酒量好,而谁的胃大,能装得多。

有几分醉意的崔敬就那样盯着刘远看,哪有什么什么官威,分明就是长者看晚辈的目光,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可是现在崔敬也越看刘远越满意了。

长得相貌堂堂、有文采、有才华、能赚钱、会享受生活,活得比自己还要滋润,最重要的是,他看过刘远的资料,刘远成长的道路上,没有背景、没有贵人扶持,一句话来说,靠的是自己的两手白手起家,饶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可同样是一个出色的工匠、力压北方第一才子的风云人物,以他还没成年就有如此理想和追求,非常难得。

崔敬扣心自问,那种环境,就是换作自己,也做得没刘远出色。

其实,最令崔敬满意的,是刘远对家族的态度。

在争夺家产时,刘光夫妇的所作所为,不像一个兄长,反而像一个强盗,在兄弟富贵时夺产,可是一有难,为了划清界线,连弟弟都驱出宗族,行为极度不齿,可是最后刘远还是把他轻轻放过,以德报怨,有能力也不追击报复。以家族为先,可在玉满楼陈昌设计陷害时,出手又非常果断。

恩怨分明,这些作为,和崔敬“凡事以家族为先”的意念很相符。

烂泥是扶不上墙,但是,一棵好的苗子,扶起来那就容易了,一块美玉,只要稍加雕琢,就能散发属于它的光彩。

“尚书大人,刺史大人,准备不足,粗茶淡饭的,让二位委屈了。”刘远谦虚地说。

崔刺史笑着说:“不错,不错,越是简单平凡的东西,方是最能彰显厨艺,看来本官以后要多点往这里跑,蹭饭吃才行了。”

“刺史大人能来,无任欢迎,那是小人的幸荣。”刘远连忙应道。

崔敬则是笑骂道:“你小子,吃用倒是舍得花费精力,把这些心思放在学问上,定能有更大的成就。”

骂作小子,这相对来说,这是一种亲近的意思,能得到尚书的笑骂,这可是一件很值得让人羡慕的事情,刘远听到也心生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是,是,尚书大人所训极是,小的一定用心读书。”刘远连应接收崔敬的善意。

忙活了一整天,有他这句话,值了,到时有人要打自己的主意,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毕竟自己和尚书大人这么亲近。

崔敬瞄了一刘远一眼,稍稍坐正,笑着对刘远问道:“刘远,听说你被驱逐出金田刘氏,可有此事?”

不会是替自己报仇吧?

刘远心里一凛:千万别,自己费了那么多的心思,为的就是把家族“那座大山”搬掉,这样自己没人管,可以自由自在,再说那一票势利又贫苦的族人,带给他,可没什么帮助,有的只是麻烦。

“尚书大人,过去的事,己经过去,小人不想再提此事了。”刘远连忙应道。

一个小小的金田刘氏,小得可以说是忽略,崔敬自然不会有兴趣理会这些事,听到刘远没有家族在后盾,没拖没累的,这样反而更好,到时招他入赘的机率也就越高。

“嗯,原来是这样,哪你可有婚配?”崔敬淡淡地问道。

一旁的崔刺史心中一凛:三叔终于出手了。

婚配?这老小子要干什么?怎么像个婆娘一样,那么喜欢八卦的?

腹诽归腹诽,刘远一脸“悲痛”地说:“自幼家贫,父母去世得早,很早就送去金玉世家做学徒,又有哪个女子能看得起我呢。”

果然是没有婚配,崔敬心中一松,这下放心了,他最怕就是刘远有了婚配,到时操作起来麻烦,也容易招惹是非,以后传出去,说崔氏一族以势欺人呢。

“不错,你今天做得极好,本官非常满意,这样吧,你看中哪家的姑娘,说出来,本官卖你一个面子,做你媒人,替你说项。”

此话一说完,崔氏叔侄都盯着刘远,眼中似有所期待。

刘远闻言,大吃一惊:什么?尚书级的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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