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七邪之判,胜负已定
第277章 七邪之判,胜负已定
只是,急也没有用,此时此刻,朱鹏正在与血衣元神,进行惨烈的玩命战,三目狱龙王的确强大到了极处,哪怕是虚弱到快要消失的元神残念和朱鹏打最为吃力的近身战,依然不弱于人,甚至凭借那股兽性疯狂,一度压着朱鹏打杀。只是朱鹏无论心性,剑技,意志,还是搏杀之要都堪称上上之选,因此在双方修为无限拉近的情况下,两人搏击僵持的时间实在太长了些,而血衣元神明显没有在几近凡人的状态下打过什么持久战,他居然不懂得怎么喘息休养,怎么半梦半醒的持剑小憩。
双方互击重手,两人都远远的对冲抛飞,朱鹏在被他打飞的时候,整个就已经睡过去了,哪怕像一个破麻袋似的重落于地,也是不醒。等到辛苦坚持,强忍困意的血衣慢慢爬至时,他眼珠子却突然睁开了,两人持剑再杀。
如此随睡随醒的本事,在血衣的眼中几近神技,但对朱鹏来说,却是在2012末日逃杀中锻炼出来的常用本领,虽然重生之后,用的就比较少了,但此时再捡起来明显也没多困难,只因他自重生之后,几乎就没再睡过一觉,大部分的休眠,都通过打坐炼气顶过了。
而血衣就没这个本事了,他此时凡人状态,而血狱战场的时间流逝又慢于外界,在外人眼中的三四天,在血狱战场上就等于过了三四个月,炼气境的修士激烈对战,根基深厚实力相近者,三五天没有问题,十七八天可以坚持,但一打就打了三四个月,不眠不休不打坐,这种消耗,筑基修士都未必顶受的住。
奈何,他没有朱鹏那种随睡随醒的本事,他非常清楚,自己一旦睡着,恐怕就再也醒不了了,有一次自己辛辛苦苦把朱鹏打成重伤垂死状态,还不等自己更进一步,脚下一软,便昏睡过去,那死死的睡眠可能并不太长,但当他清醒时,朱鹏已经恢复部分体力,正吃力的往他身上捅剑,那一次,只要再晚醒半分钟,两人之间的缠战就算完事了。
好在,神魂状态的两人虽然心神消耗巨大,但幸运的不用吃饭,不然,乐子还得更多。
“呼呼呼”吃力的喘息,玩命的僵持,那柄真元所化的小剑已经消散,此时两人,都在凭借爪牙之利,舍命的碰撞忘我的厮杀。“你到底,你到底在坚持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都到了这个地步,你一个区区凡人,还不去死!?”惊叹着,怒吼着,咆啸着,死命的冲撞,用自己最后的力量,发出最后的打击,然后,血衣控制不住的后仰,摔倒,砰的一声,重重的砸击地面。
血衣吃力的喘息,一点点的消散,似乎他的元神残念,终于要迫散耗尽一般。但朱鹏不信这个,此时的他,只相信自己的爪牙,没有像血衣一般言语,因为他深深的知悉,别说话语,就是过多的念头转动,都是对自身力量的一种消耗,重重的摔倒,但却是有目标的前摔,朱鹏整个人都“亲密”的压在了血衣的身上。
“为什么,为什么你能坚持到这个份上,我看过你的紫魄,不过是最低级的欲望之瞳,在我的域外魔宫,你这样的低级杂碎连被我扫上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为什么,拥有这样低劣真灵的你,却能和我拼斗到这个地步?”感受到脖颈之间的淡淡湿气,血衣元神也知道自己命数已到劫数难逃,只是那淡淡的困惑却始终萦绕于心头,让他不能释怀。
血魄一族传承至今的真灵血脉紫魄天睛,便是由他,或者说由他的实体本尊而来,原本是一项魔门极高的神通成就,只是他的本尊将这门神通炼到了极致,甚至溶入自身的血脉之中,让后辈子嗣可以通过血脉来直接激发这项神通力量,不再依靠于功法秘籍按部就班,可谓魔宗捷径的一种代表性成就:“真灵传承。”
而真灵血脉,紫魄天睛根据觉醒时所吸纳溶合的七大邪力不同,而拥有着截然不同的七种威力与属性,依照威力强弱与等级高低可分之为:“傲慢之眼(Pride),嫉妒之睛(Envy),暴怒之瞳(Wrath),懒惰之眯(Sloth),贪婪之眸(Greed),饕餮之视(Gluttony),以及排名最后,先天潜力最低的欲望之瞳(Lust)。”
吸纳溶合邪力的不同,既可以算是修士对自己本心的一种考量与自问,也可以算是紫魄天睛对于修士综合资质的一种测评,测评分数越高,所吸纳溶合的邪力越强,紫魄天睛的先天等级也就越高,威力越大。
但眼前的朱鹏,明显溶合的是“淫欲”邪力,这既说明他的本性好色贪花,也说明紫魄天睛测定他的综合资质极低,如果综合资质足够高的话,就是本心好色也会被紫魄影响着,去吸纳等级更高,威力更强的七大邪力。
只是,此时此刻,眼前的朱鹏,却又完美颠覆了他对欲望之瞳拥有者的认知,其它方面不说,至少谁敢说眼前这家伙综合资质低下,他就敢和谁急。但问题是,紫魄天睛的资质评估传承千年,几乎从未出错,怎么到他这就变味了呢?
慢慢的合紧牙关,甚至借着身体下压的力量才将血衣脖颈处的皮肤咬破,温热的力量流入了朱鹏的嘴中,让他近乎于不由自主的吞咽。“咕哝,咕哝,咕哝,呼。”满足的出了一口气,微微的力量,又一次在身体内流淌。
“胜负已定,我已经没有再次翻牌的力量与意志,那么,告诉我,以你的资质与意志,为什么会选择吸纳第七邪力,拥有欲望之瞳这种低等级的紫魄天睛?”随着体内血液的流逝,血衣的凝化元神越发的虚幻不真,只是朱鹏依然没有搭理他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