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狮王之心
第423章 狮王之心
李维也挺佩服这群女人的,五个丫头平均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岁,比李维还小。如果不是号称团长现在已经放在烧烤架子上面烤的那位撑着,这些年纪比自己女儿还小的女孩还真是敢闹啊。一直以为自己家里那个就是纯粹的雇佣兵或者战士,现在才知道自己家里那个是赫赫有名的英雄。
不可思议啊,那个向往新东方厨师烹饪学校,希望在艾泽拉斯开新西方烹饪学校的大德鲁伊。那个打英雄联盟从来没赢过的小朋友精灵——现在才知道,她们为什么视自己的装备如同生命——有的时候真的是生命啊。被魔力祝福过的饰品,被魔法加持过的披风,被铭文大师修饰过的肩甲等等等等。
反正李维没有在面前这几个圣骑士啊,牧师啊之类的身上遇到过。
“那种东西我们怎么可能会有啦——那是有价无市的东西,哪怕是最低等的也好贵好贵。一般来讲都是奖励给骁勇善战的英雄的。”
几个女光棍这么回答。
“嗯?但是我看……我听说什么希瓦纳·晨星,什么泰达米亚·风语,什么朵儿楠之类的——这玩意人家都拿出来卖啊?”
“她们是什么人?全世界女性公认的女英雄——她们闯过的地下城比我们走过的路都多,没法比,没法比啊——不过我看你似乎……也挺厉害的啊。”
“……一般般,一般般。”李维谦虚的低着头。
“你真的很厉害——一个人解决了危害艾尔文森林多年的豺狼人霍格。出神入化啊——”
“一般般,一般般——你们别以为夸我两句我就会帮你们抬霍格的爪子。别装作一副娇柔的样子,女冒险者我见过,一个个都是女汉子!尤其是那边曾经穿过锁甲的圣骑士们!现在你们身上没有了负重,还装什么装啊。走走走——没卖了你们算你们走运。”
怜香惜玉这个词也真的得是适合对象才行,面前这几个可是实打实的女汉子啊——虽然被豺狼人抓住了,但好歹人家也抵抗了几分钟——
团长才被人家撕成了碎片。
不久之前,李维刚刚为不知名未曾谋面(真的没发现人头长什么样)的女团长举办葬礼。据说人家生前还挺漂亮的,只不过和大自然的规律较了一小下真——她输了,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了。收拾了一下还能找得到的遗骸,找了个看上去环境还算优雅主要是不被野狗刨出来的小山坳,两个牧师两个圣骑为其超度灵魂。
然后——再老练的(也许吧)高手们重新把霍格的尸体也藏了起来别被别的冒险者发现了抢了头功,并且乱倒分尸——一半是泄愤一半是被发现了也没法辨认。然后一行人这才……穿好了衣服准备上路。
“好了好了——前面已经能听到人的声音了——看来我们是已经到了闪金镇了。你们看,巡逻骑兵!”打断思绪,名为兰娜的(巨乳)牧师兴奋的抓住李维的手臂(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呼喊着。不远处,一小队暴风城巡逻骑兵跑过来。
“哦……总算是看到人了。”这才走了两天的路程,看来是真的挺近。绕过了西泉要塞,李维一行人直接前往闪金镇的治安官处。
“那个……李……”有些扭捏,兰娜似乎有什么话想要说。
“叫我李维吧。”
老实说一行人除了李维穿的还算不错之外,其他人也顶多只能算是遮体罢了。秋天很冷啊——不过李维也很冷啊。
“我……我们说好了的……”蒂安也在一旁吞吞吐吐的说道:“其……其实,杀死霍格的事情我们不敢贪功,但是……”
“哦哦,放心吧,就和说好的一样——你们团长是英勇战死的不是被吃了的,给她个体面的死法。我只要我那一百个金币,杀死霍格的功劳我要不要都无所谓。”我可是黑户诶!虽然不知道暴风城查不查这个,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好歹自己也是个迪菲亚兄弟会成员。“就算给了你们也可以——”
“那怎么能行——冒险者要的不就是荣耀和赏金么?”
“嗯……我只要后者。”因为不过是杀了一只豺狼人而已,和自己老婆比起来……会被笑话的。
骑兵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一群穿的跟罐头似的跑到李维面前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带头的一个骑兵指挥官看到李维一行人拖曳着什么东西,当即放满了马匹的脚步。打开自己的头盔护面,皱着眉头问道:“你们好冒险者……这是什么东西?似乎都臭了!”
“这是我们狩猎到的猎物证明。”李维也不客气,当即回答道:“豺狼人首领——霍格的左手。我记得,你们要的是这个吧?”
“……嗯?”
“……哦?”“……嗯!——这么大的利爪……真的是霍格的?!?!我勒个去!上报上去是大功一件啊,好政绩啊!——你们好。算你们找对人了——我就是治安官。”领头的骑兵队长翻身下马,破有些感慨的样子:“这么多年了,多少人前往猎杀霍格,不过全都铩羽而归,大多数人还丢了性命。唉,最近暴风城逼得紧啊,我都想要把奖金提升到200个金币了!没想到你们就成功了——”“……那,我们是不是等你把金币价格订到两百个,我们在把这玩意交给你?”李维破有些感慨,那种感觉就是自己把女儿嫁给了宰相,却发现皇帝想要NTR一样。出手时机错误啊。
“冒险者,贪心是原罪!——嗯,这些姑娘们看上去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啊,好吧。小伙子们把马让出来给姑娘们骑,我们前往闪金镇!欢呼着一次胜利吧——我们实在是太需要胜利了。”
“……?”那我怎么办?喂喂喂,我不是姑娘啊,你真是性别歧视啊!
没办法,李维在最后一段路上只能自己拖曳着霍格的左手,来到了闪金镇——也不远,才一公里而已。
狮王之心旅馆,来自东部王国号称最好的旅馆——当然这种广告李维在地球就没少看,最起码他认为这里比起银月城的旅馆可差远了——虽然他没去过。
不过狮王之心旅馆的服务是真不错。酒馆不大只有两层楼,一楼卖酒肉二楼住宿(和单纯卖肉)。炉火熊熊的燃烧着,十几个酒桶码放着,烛台悬挂吊起,别有一番古代欧洲的风味——虽然李维没啥大兴趣。
不过感兴趣的在后面,一个不知名的德莱尼舞娘弹奏着奇怪的曲调,有的时候还会载歌载舞的搂着小竖琴跳上一段。据说是东部王国里唯一为旅馆而写的曲子,满欢快的声音多少可以缓解一下旅途的疲乏。
旅店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秃顶,但是两侧鬓角的头发似乎是使用了飘柔,就是那么自信!自称为杜汉。
“哈哈……从我小的时候开始就听说那豺狼人,这么多年了他终于死掉了!——今天你们的账单我请客!使劲喝吧——米利卡,上酒!”杜汉老板的算盘打的叮当响,首先来说李维五个人里有四个是女的,能喝多少?而且看上去很疲劳的样子,应该喝不了多少……吧。但是如果客人们听说这里有五个新英雄——多少也回来捧捧场吧?“真了不起啊——你就是路上帮助这四个姑娘的英雄?霍格可是个大难题,死在他手上的冒险者不计其数,做了件大好事啊!”一个胡子拉碴的冒险者做举杯邀明月装。“呃……其实有五个姑娘的,不过很不幸的是中间……”李维悲哀的一叹,做对影成三人状——你们TM有完没完。咕咚一口下肚——嗯,这个啤酒还不错。
“诶呀,这不是很正常么?出来混还有不死的?——那姑娘真可惜。好了好了,成功的喜悦就是对她最大的报偿,来吧来吧,大家一起喝吧——”其实也很简单,你李维挣了一百个金币的报偿还被老板请客,是不是也可以请一请我们?于是,一群大叔做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状,如影随形的跟着李维。
当然,大家也的确很开心。
异族死了啊,好开心啊,又做了一件好事啊,嗯,真开心呢。
“我觉得吧……”李维瞥了一眼几个人,几杯酒下肚一丁点醉的感觉都没有,却一副颠颠又倒倒好比浪涛,有万种的委屈付之一笑。一脚低一脚高摇摇晃晃不肯倒——杜汉老板已经有些后悔了,这里最想要让李维醉倒的就是他!大家已经认为他醉了——但是却很有气概的样子一挥手。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这生命……”
“我们共同的事业……”
李维端起酒杯喝了一杯又一杯,丝毫不顾一旁人看着他“布道”的样子。最终,这种倾诉得到了一个升华。
李维把手狠狠地拍在了桌子上,扯着嗓子喊道:“所以,挣钱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怎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不仅仅要把这一百个金币用在购买粮食给西部荒野的难民身上,还要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五枚金币去做这件事情!”
独吞二十个吧。
“大家有没有响应一下的?”瞬间李维就耳根清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