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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史密斯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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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里一帮围成一团嘘寒问暖的富商们声音杂乱,加上玻璃苍穹上的雨点敲打声,闹得桌上几人都没有听清电话里说了些什么,竟然会让林子闲如此勃然大怒。但是林子闲忽然变成了说英文,在场的人中除了李明诚不懂英文,童雨楠的英文有点勉强外,其他人都听懂了他在怒喝‘谁干的’,似乎有人干了让他很愤怒的事情。

一旁的乔韵,也立刻把刚才的事情抛到了脑后,怔怔地盯着他。

就在这时,从地上爬了起来的叶晓推开一群富商,满嘴鲜血地扛起一把椅子,疯狂地朝林子闲冲了过来,照着林子闲的脑袋举起便砸,没想到哈佛高材生还挺彪悍。

不用林子闲出手,一旁的小刀已经一脚飙了出去,把叶晓连人带椅子给踹飞了,惨叫着倒地搂着肚子挣扎。夏秋吃了一惊,叶公子这是怎么了?他迅速跑过去扶人。

电话那边的史密斯似乎也听出了这边有事,在默默听着电话里的动静。林子闲再次沉声问道:“谁干的?”

“不知道。”史密斯缓缓说道。

林子闲不顾一桌的人,迅速转身大步向出口走去,边走边问道:“你现在在什么位置?”

他已经从来电显示上看出来了,史密斯用的是国内的公用电话,很显然已经到了华夏。有些话不方便在这里说,他需要面对面的问问史密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刀立刻追在了他屁股后面,这家伙一向是哪里有热闹,就喜欢往哪里钻,何况是林子闲有事。

象牙海岸的总经理黄丽娜已经闻讯赶了上来,迎面碰上面色阴沉的林子闲和自己擦肩而过,连声招呼也没和自己打,就这样走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顶层的服务员立刻跑到她身边,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讲了遍,黄丽娜无语,难道这两个家伙是因为打了人而畏罪潜逃?

乔韵他们没心情也没办法再吃下去了,也都提上东西纷纷离开了。夏秋夫妇和李明诚倒是没走,叶公子被打伤了,他们不可能不管。

停车场,小刀一钻进副驾驶室,刚发动车子的林子闲皱眉道:“你跟来干什么?”

“也许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小刀讪笑道。其实帮忙也不是最主要的,他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想要跟去看看。

林子闲略一思索,目前还不知道史密斯到底发生了事,但是能把史密斯给逼得来到华夏来找自己,恐怕事情不简单,带上小刀这个地头蛇在身边,说不定真有用处。

等乔韵他们来到停车场时,只看到车尾灯急速拐了出去。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好分道扬镳各自回家。

雨夜滴滴答答,路上行人稀少,林子闲驾车缓缓驶入了一座公园内,刚拐过一个弯,车灯立刻照射到了一个蹲在电话亭下的孤寂人影。

淫雨霏霏,已经将那人浑身上下的衣服给湿透,连衣帽罩着脑袋,双手扣在一起放在嘴边,埋个脑袋一动不动,有车灯照着自己,他也没有任何动作。

林子闲车一停,对小刀说道:“你就在车里。”自己打开车门走了过去。

小刀勾下墨镜,一脸好奇地打量,想看看蹲那的到底是什么人。

林子闲顶着飘落的雨点大步走到那人身边,那人松开双手,也缓缓站了起来,正是史密斯。

“跟我走,我们找个地方说话。”林子闲话刚出口,史密斯突然一拳挥出,速度极快,当场将毫无戒备的林子闲给打了个措手不及,‘砰’的一声,摔倒在一旁的积水里面。

“操!”车内的小刀怪叫一声,迅速拔枪冲了出来,枪口指向了史密斯,厉声道:“哪来的洋鬼子,敢到老子地盘上来撒野。”

史密斯根本就不理会他,只是冷冷看着倒地的林子闲,说道:“这一拳是帮米勒打的。”

“小刀,住手。”林子闲朝小刀挥了挥手,用力甩了甩被一拳打得有点发晕的脑袋,这一拳可真够劲,实打实的挨了一拳。他浑身湿漉漉地爬了起来,再次朝小刀挥手道:“回车里去,没你的事。”

“这洋鬼子是谁呀?”小刀一脸不爽道。

“回去。”林子闲摸着瞬间红肿的脸颊喝道。

“你欠揍,那我也无话可说。”小刀耸了耸肩,转身提把枪回了车里。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这两人之间应该没什么仇。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子闲揉着脸颊问道。

史密斯转过身去,避开了刺眼的车灯,缓缓将红枫庄园遇袭的经过讲了遍,一直说到他将米勒的尸体埋葬后,偷偷来到华夏找他。

林子闲默然无语,终于明白了史密斯为什么要帮米勒打自己一拳,很显然是因为自己上次去温哥华找了米勒帮忙,结果惹得米勒麻烦不断,最终招来了杀身之祸。

“能不能判断出是谁干的?”林子闲沉声问道。

史密斯摇头道:“你知道我和各种势力并没有什么来往,所以我无法辨认出他们是谁。不过那个神秘的女人却开口说过话,你知道我的特殊天赋,哪怕是有人咳嗽过一声,以后无论他将声音怎么伪装,我也能分辨出来。只要我再听到她的声音,就能认出她,除非她对自己的声带进行破坏。”

林子闲眉头皱起,连大致的目标都没有,你能听出对方的声音有什么用,总不能把全世界的女人全拉来让你听听声音吧!

他现在深思的是史密斯形容的那些能放电的高科技武器,利用电能当武器并不稀奇,关键是能不通过媒介定向攻击指定的人,就像魔法师能操控霹雳闪电一样,那就非常不简单了。

这种东西想想都恐怖,用科学逻辑来推算的话,林子闲还想不出谁的速度能快过闪电,怪不得能将史密斯给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落荒而逃,连他都是头次听说还有这种鬼东西,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

林子闲微微叹了口气,那位老伙计人已经死了,悲伤已经没有了意义,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他报仇。既然从史密斯嘴里得不到其他有用的线索,那现在只能把那神秘的高科技武器当做突破方向了。

然而现在还有件让他更头疼的事情,林子闲呲了呲牙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已经暴露了你‘血族’的身份?”

“是的,不激化‘血族’的力量,我根本无法从他们手中逃出来。如果不是暴露了身份,我也不会来麻烦你。你说过,如果有需要,让我来华夏找你。”史密斯淡淡说道。

“你这朋友真够意思,有困难第一个就想到了我。”林子闲哭笑不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谓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如果这家伙是纯粹意义上的‘血族’中人也还罢了,毕竟背后还有强大的血族撑腰,倒也没什么好怕的。可这家伙被称为血族中觉醒的‘血祖’,生于黑暗,却不惧怕光明,和一般的血族不一样,竟然能像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行走。

他的异常被血族发现后,立刻震惊了整个血族,被血族长老会尊称为‘血族’中的圣灵,在整个血族中拥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但是那帮血族头头们也不是白把史密斯当祖宗一样供着,习惯了权力的人,谁会没事搞个小祖宗出来供奉,若是没好处的话,早就把史密斯给宰了。

之所以好吃好喝的当大爷一样养着史密斯,最终目的是要史密斯为整个血族献身。说白了,就是拿史密斯做科学研究,今天抽点血,明天抽点骨髓,没事扫描扫描,需要的时候还切点肉下来。

那帮血族头头们都想解开史密斯在阳光下行走的秘密,如果能破解这个谜团,让血族都能在阳光下行走,那对整个血族来说,意义简直太重大了。

史密斯又不是白痴,那种非人的生活简直像噩梦一样糟糕,终于有一天,他趁机逃了出来,再也不做那狗屁圣灵了。

血族自然不会放过他,一直在到处寻找他。于是史密斯成了黑暗的弃徒。

而代表光明的全世界最庞大组织——天主教教廷,千百年来一直以铲除血族为己任,一旦知道史密斯是血族,肯定也不会放过史密斯,何况史密斯对血族有那么重大的意义,自然更不会放过。

史密斯原本是一个同时得到了黑暗和光明之神眷顾的人,是个幸运的人。可是上天的眷顾反而让他同时成为了黑暗和光明的弃徒,黑暗和光明都容不下他,因为他是个异类。

试想为了这么个人,竟然要同时得罪血族和教廷两个庞大的势力,林子闲想想都头皮发麻,这根本不是他能抗衡的事情。

但是有些时候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也许用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鬼’来形容更合适。

因为某一年的某一天,史密斯竟然发扬雷锋精神救了‘蜂后’一命,于是林子闲和他成了朋友。曾经还为了他和血族干过一架,不过侥幸没有暴露自己身份,否则血族不会放过他。

也就是那一次,他知道了史密斯的身份。带着一身的伤,侥幸把史密斯给救了出来后,才把他安排在了米勒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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