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沙漠鬼墓 第十章 方星的使命
我顾不得回答老杜的话,脑子里飞快地思索着:“方星小腹上的鹰蛇旗帜能够证明她与达措灵童是同一路人马,达措的使命是承接兰陀库林活佛的衣钵,把本教发扬光大,那么,方星又存在什么使命?需要不同的人物时刻点醒她?”
达措的两侧太阳穴旁,又出现了方星的“天魔唤醒印”,但这一次,她的双手一直在拼命颤抖。心乱了,手印的法力当然无法发挥,所以,达措没有再次醒过来。
方星忽然悲哀地长叹:“我的使命到底是什么?谁能告诉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她举起双手捂住脸,肩头不断地抽搐着。
“小沈,要不要进去安慰方小姐一下?”老杜取出了第二支烟,迫不急待地点燃。
毒品的镇定作用,在他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连抽了三口之后,他纠结着的眉心舒展开来,又替自己倒了一杯酒,表情重新变得自信。
我回放了刚才的画面,达措坐起来后,双眼空洞冷漠地向前望着,机械地说出“使命”两个字。那时候,他的精神处于“无知无觉”的状态,完全是凭借脑子里残存的记忆开口说话,所以,“使命”两个字可以看作是他内心深处的一种天生烙印。
同样的道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方星在梦中听到的,其实是埋藏在自己身体里的心声。她知道自己是带着“使命”来到这个世界的,所以毕生都在焦灼地求解“使命”的具体内容,这种忧心忡忡与日俱增,才会不断地重复同样的梦境。
我打开那扇小门,缓缓走进零度舱。
方星呆坐着,肩头仍在抽搐不停。
“方小姐,不要太心急了,有些问题并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弄懂的,我们先出去吧?”我的声音在宽大的空间里回荡着,与各种各样的药水味奇特地混合在一起。
达措旁边的手术台已经空了,新换的白床单平平展展,连一个细小的褶皱都没有。一条鲜活的生命就那么轻松离去了,如同破裂的肥皂泡一样无声消失,在港岛的日夜轮回中不留一点痕迹。
我站在方星旁边,近距离地看着昏睡的达措。他的呼吸十分平稳,双手交叠着扣在小腹上,恰好落在鹰蛇旗帜的位置。
方星无言地站起来,脚下一个踉跄,向我怀里扑了过来。
我本能地张开双臂接住她,一个纤细的、柔中带刚的身子,像条偶尔迷失了方向的鱼,结结实实地贴在我胸口上。她的头发、额角、鼻尖、脸颊、下巴无一处不带着淡淡的暗香,万马奔腾一样向我扑过来。
这一刻,时间仿佛突然静止了,她抱着我的脖子,黯然轻叹着。
大约有半分钟之久,她的脸颊贴在我的胸口上一动不动,而后骤然退了半步,两颊上红晕乱飞:“对不起,我太疲倦了,谢谢沈先生。”
满怀的香气倏忽消失,让我有种茫然若失的深深遗憾,突然发现,原来自己虽然一直排斥她、怀疑她,一旦拥住她之后,感觉竟然那么好,那么舒服熨贴。
“没事,我们该出去了,这个房间里空气不是太好。”我伸手去搀扶她,她却不动声色地错步转身,丝毫不露痕迹地拒绝了我的好意,抢先一步向门口走过去。
老杜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方才短暂而旖旎的一幕,已经被所有人看了个正着。
方星的脸色的确不太好,老杜马上派人送她回去,却把我单独留了下来。
瓶子里的酒已经空了,我握着酒杯,低头回味着那一瞬的温柔,心情似乎也被轻轻搅乱了,像一口被偶然掷入石子的古井,涟漪频生。
“小沈,爱上方小姐了?”老杜的话带着无尽的轻佻。
深夜在不知不觉间来临,随之而来的,是沉沉的倦意。
我不想拿这种事开玩笑,立刻摇头:“老杜,我们聊别的话题好不好?我跟方小姐只是普通朋友。”
老杜脸色一变,谨慎地试探着问:“小沈,有段关于方小姐的故事,你听不听?”
我抬起头,灯光下,老杜皱着眉,额前的头发凌乱垂落着,但眼神清亮,绝不带一丝开玩笑的表情。
“好事还是坏事?”这个年代,谣言如同北风的沙尘暴一样漫天乱飞,难免会落在某些漂亮女孩子头上,我不想听到关于方星的负面消息。
举杯喝酒时,袖子上沾到的方星身上的幽香无影无形地飘散着,令热辣如火的威士忌烈酒也仿佛添加了某些柔媚的味道。
老杜举起酒瓶在茶几上敲了敲,立刻有人捧着一瓶金牌马爹利进来,轻轻放在茶几上。
“小沈,我是不会在背后说方小姐坏话的,也不敢,因为那个故事牵扯到黑道魁星‘天煞飞星’方老太太。你能想到吗?方小姐是她的女儿,当年方老太太站在香江头上跺跺脚,整条江水都得连震三震,连几任英国人的港督都不敢驳她的面子。现在,她归隐荷兰,但门下徒子徒孙们已经成了气候,就算目前港岛黑白两道上最嚣张的人物,一听到‘方老太太’四个字,都得乖乖退避三舍。我只想说,你如果能娶这样的女孩子为妻,绝对是这一辈子最风光的大事——”
他开了酒瓶,把两只杯子一起倒满。
我的确感到了不小的震撼,因为关伯不止一次地在我面前提起过方老太太当年的飒爽英姿,绝对是女中豪杰、巾帼丈夫。
她的麾下,有四天王、五大魁首、十二星君、三十六天罡杀手,几乎囊括了当时亚欧两洲的黑道精华。意大利的黑手党魁曾心悦诚服地发下江湖贴,声明“只要方老太太占据亚洲黑道一天,黑手党的势力绝不跨过土耳其海峡一步”。
日本的山口组不肯屈膝折服,结果方老太太调集了江北的精兵强将,在日本著名的樱花圣地厢根约战山口组的人马。那一战,将对方在本土上的强悍部队全歼,杀得厢根市郊的三条溪流都成了殷红的血河,逼得山口组主事的三大元老亲自赴港岛负荆请罪,并且赔款七千万美金,才让方老太太高抬贵手。
有日本人的前车之鉴在先,江湖上再也没人敢向方老太太说个不字。
如果方星是她的女儿,能成为神偷圈内的第一高手,也就不足为奇了。只要方老太太一个口信放出来,世界上无论哪个国家的警界高官都得给方星绿灯放行,谁都不想惹事。
“这个消息的准确性有多少?”我表示怀疑。
“我曾经给方小姐疗过伤,那是在六年之前,方老太太还没有退隐阿姆斯特丹,地点是在香江的一条大型游船上。她亲口告诉我,方星是她的女儿,以后在港岛受了任何伤,都要记在我头上;如果方星少了一根汗毛,都得要我赔,还有,方星出了意外,她就杀我全家、包括任何一个与我有关的亲戚、朋友,无论男女老少,一起给方星陪葬。”
老杜抓了抓头发,忽然大发感慨:“这么多年,我从不起意要娶任何一个女孩子为妻,成家立业,就是怕有一天让老婆孩子受黑道牵连。这份苦心,青天可鉴——”
他举杯喝了一大口,仿佛受尽苦楚、独力支撑的幕后无名英雄一般,纵声大笑起来。不过我知道,他之所以不结婚,是被影视圈里的一个万人迷女星牵住了鼻子,任对方予取予求,无法挣脱,与其他人毫无关系。
我终于明白关伯为什么对方星一眼看中、情投意合了,想必他这种老江湖早就明白方星与方老太太的关系,恨不得我能娶了她,然后成为黑道上的一颗天王巨星,为沈家光宗耀祖。
关伯的心思竟然隐藏得那么深,到现在我才隐隐约约看得明白。
“小沈,别犹豫了,你如果能娶方小姐,我愿意送一对几千万港币的结婚戒指作贺礼。以后,由你来保护她,我放心,方老太太放心,岂不是皆大欢喜了?”老杜自说自话,又一杯酒下肚,满脸都是得意洋洋的红光。
这场酒一直喝到深夜,第三瓶马爹利没喝干,老杜就已经醉眼迷离地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了过去。
我谢绝了那些黑道年轻人的殷勤护送,自己拦计程车回家。其实,任何国家的黑道组织,都是外表看起来光鲜无比的大泥潭,一旦失足进去,再想洗净漂白就难上加难了。
与方星半分钟的相拥带来的脉脉柔情,随着老杜的喃喃醉话而彻底消散,当我站在住所门前,犹豫了几秒钟,走向街对面的蔷薇花丛,揪下那个摄像头丢在脚下,然后轻轻一踩,听它发出“咔嚓”一声轻响,随即整了整衣服,开门回家。
关伯还在小客厅里看通宵粤语长片,指着桌上的两个红色礼盒,头也不回地告诉我:“小哥,有位任先生派人送来的,说是几件周生生金店的小玩意,请你笑纳。明天,他会亲自过来接你出诊,请务必推掉一切杂事。”
我看着关伯的背影,联想到他为我做过了那么多事,又用心良苦地撮合我和方星在一起,几乎全部心思都放在我身上。有这样一个长辈关爱呵护着,实在是我的福气,只是岁月不饶人,他的白发越来越多,身体也不再像以前那么硬朗健壮,我很担心因为自己在外面某些事处理得不够恰当而牵扯到他。
江湖,永远都不是猜拳行令、请客吃饭的温柔乡。
“小哥,我在你书房里放了一盆小茉莉,提神醒脑,还能祛除蚊虫。嗯,方小姐送了些茶叶来,有杭州龙井、岭南乌龙、天目毛峰三种,你喜欢哪一种?”
关伯很开心,其实每次提到方星的名字,他都开心,仿佛她的突然出现,成了原先小楼里一老一少枯燥生活的救星。
“都好,都喜欢。关伯,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看上了方小姐哪一点?”我故意不去揭穿他的秘密。
关伯摸着下巴上的白胡子茬,呵呵大笑:“小哥,我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一个人的品行素质如何,一眼就能看个通透。当然,叶小姐也很好,背景嘛也过得去,但比起方小姐来,差得就不是一个两个层次了。听我的,准没错——”
叶离汉的背景再强大,只怕也比不上“天煞飞星”方老太太,所以关伯的如意算盘打得足够精明。
我摇摇头,准备上楼睡觉。
“喂,小哥,等一下,那块石头怎么处理呢?怪里怪气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如拿出去找个垃圾筒丢掉,怎么样?”
对于达措手下那个随从的离奇死亡,关伯至今心有余悸。
储藏室的门紧闭着,看来关伯已经忍受够了,不想再在石头上耗费时间,想必心里也恨透了唐枪,好端端地弄这么块石头回来害人。
我笑着摇头:“不行,我得先找到唐枪,问明白这东西的背景。关伯,其实在你看来毫无意义的烂石头,在别人那里,也许会成为无价之宝呢!”
毫无疑问,石板画来自鬼墓,一定有令唐枪觉得惊讶之处才带出来的。以他的眼力,应该能清晰估算出某些东西的实际价值。所以,冷七即将发过来的图片将会成为解释石板画奥秘的关键点。
黎明醒来时,鼻子里首先闻到淡淡的茉莉花香,侧身望向窗台,那里竟然也摆放着一盆嫩芽初绽的小茉莉,高挑的枝头已经先开了两朵洁白的小花,悄悄吐露着动人心脾的芬芳。
关伯大概刚给它浇过水,许多晶莹的水珠正在绿叶上滚来滚去,配上精致的紫陶花盆,更像是一件妙手天成的艺术品。
紫陶花盆的正面,是宋徽宗飞白体的“主雅客来勤”五个字,洋洋洒洒,颇有意趣。
我忍不住觉得好笑,关伯养花的境界真是越来越高了,他那种只懂得刀剑拳脚的江湖汉子,也开始学着吟风弄月了吗?
刚刚穿衣起床,还没下楼,院外已经有辆黑色的丰田车缓缓停下来,从司机位上下来的,竟然是西装革履的任一师,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径直推门而入。
我迅速下楼,在客厅里迎上他,隔着五步距离,便闻到了他身上古龙香水的味道。
“任先生,这么早?”我客气地向他问候,连关伯都懂得“主雅客来勤”,日日有所进步,我当然也得好好地约束自己,韬光养晦,以求更大的进步。
“沈先生,龙爷有差遣,我们这些做下人的,敢不尽力奔走?”任一师穿的灰色衣装是来自意大利的著名品牌范思哲,造价相当昂贵,身上洒的香水也是今年最流行、最顶级的,还有脚上的意大利皮鞋、腕上的钻石名表,无一不是天价名品。
他跟人的印象,不是别人的手下,而是自己当家作主、可以尽情奢侈的有钱人。
我们都适时地忘记了上次不愉快的分手,其实我很愿意第二次进那条黑暗隧道里去,为了碧血灵环、为了那个脉搏古怪的孕妇,都得再探一次。古人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为了得到最终结果,人总要试着冒险。
任一师笔直地站在客厅里,目光冷傲地打量着四面的摆设。
相比于有钱人家的奢侈,我和关伯的蜗居只能用“寒伧”两个字来形容,但我们只求住得舒服,从不盲目攀比,乐得自由自在。
“沈先生,龙爷说过,司徒开出了事,他心里也很难过,要我把你们两位的酬金全部加倍,今天探视过夫人之后,我开两张支票出来,八千万英镑属于你,两千万英镑送交司徒开府上。江湖上的朋友都知道龙爷的行事作风,别人给他面子,听从差遣,绝不会吃亏。”
他的下巴始终趾高气扬地向上挑着,仿佛贵足踏贱地一般,到小楼里来,就是我的最大荣耀。
我淡淡一笑:“多谢,请稍作一会儿,我去换衣服,马上就可以走。”
如果不是为了碧血灵环的事,我才懒得跟任一师这样的角色虚与委蛇。在老龙面前,他是唯唯诺诺、低声下气的奴仆,在庄园之外,却拿出救世主的派头,实在是惹人耻笑。
迎面,关伯正从储藏室里出来,抱着那块石板画,满脸都是愁容:“小哥,我想把这东西先装起来,送到银行的保险箱去,既能保险,也能让咱们少担惊受怕的,怎么样?”
我无奈地笑着点头:“也好,关伯,我马上就要出去,家里的事你看着处理就好了。”
一路走上楼梯,我才发觉昨天无情根本没有出现,也不曾打电话过来。她随唐枪、冷七两个初次进入鬼墓的情况并没有说完,我很期待她能讲出有用的线索,帮助我破解这石板画的秘密。
一旦要展开盗取碧血灵环的行动,我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离开港岛,也就没办法像她所期望的那样一起去鬼墓绿洲,协助唐枪共同盗墓。
我用力摇摇头,把这些纷乱的琐事暂时抛开。这一次进入老龙的庄园,我必须集中精力,把“青龙白虎龟蛇大阵”的细节一丝不乱地记住,为下一步窃取灵环做充足的准备。
老龙是轻易触怒不得的,港岛黑白两道的大人物谁都不敢捋这根“龙须”,所以,这一次是“巧取”而不是大张旗鼓地“豪夺”。
楼下客厅里仿佛响起了什么动静,我听到任一师惊讶地“咦”了一声。
昨天他送来的礼物仍旧放在客厅的桌子上,我跟关伯都懒得打开。女人大多喜欢周生生的黄金珠宝,而我们这一老一小却对此毫无兴趣。任一师选择这种东西做为送我的礼物,很明显是失算到家了。
洗漱完毕后,我换了一身白色的便装下楼,蓦的发现,任一师与关伯都站在客厅的桌子边,两个人的注意力全部落在石板画上。任一师已经脱下了西装,垫在桌面上,小心翼翼地把石头平放上去。
“这个难道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哈哈哈哈……”他突然仰面大笑起来,弯下腰,自己的左颊在石板画上用力蹭来蹭去,如同一只得到了可爱玩具的小狗,样子殊为滑稽。
关伯向我摊开双手,无奈地苦笑:“这位任先生喜欢石头,而且肯出高价钱,小哥,你说怎么办?”
任一师跳起来,猛的转向我:“对,高价钱——沈先生,多少钱?你开个价,我马上撕支票给你。”
他的眼珠子开始恐怖地充血,自身的情绪显然无比激动,刚进小楼时的矜持冷傲已经荡然无存。
石头仍旧是石头,正如我说的,一旦遇到明主,它的价值才会凸显出来。不过,我不会卖掉它,毕竟达措的性命得失还要着落在它身上。
任一师颤抖着取出了支票簿,手忙脚乱,到处摸不到签字笔。他的脸颊上沾了一道灰尘,本来一丝不苟的发型也抖散开来,嘴角哆嗦着,整副表情,简直可以用“狰狞恐怖”四个字来形容。
“任先生,请把支票簿收起来,石头我是不会卖的。”我淡淡地笑着,跨上去一步,伸出左手按在石板画上,指尖在那些流畅的人物线条之间缓缓摸索着。
任一师陡然怪叫一声:“什么?不卖?这东西对你没有任何用处,只会带来灾难!”
我们两个近在咫尺地对峙着,他喷出的鼻息不停地“咻咻”乱响,热气直扑到我脸上来。
“我说过了,石头不卖,我们该走了。”我冷冷地盯着他醉酒一般狂热迷乱的眼睛,清晰地低声重复着。
“不卖不行——”他的右臂向外一甩,带着呼吸的劲风扫向我的左腕。
关伯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失口叫起来:“是‘铁袖风’?小哥当心!”
第一次见到任一师时,从他的走路姿势、手臂动作上,我早就想到了他练的是什么武功。铁袖风这种外门硬功,源自江南“老林禅寺”,手法力道与泰拳中的“肘拳破竹扫”相近,练到最高深的地步之后,小臂的坚硬程度与铅芯警棍差不多。
我手腕一翻,并起食指、中指,在他的右腕脉门上重重地一拖,消解了他的一扫之力。
任一师的左拳几乎同时冲了过来,直击我的颈下琵琶骨,拳势犹如疯牛狂虎一般。第一招他已经输了,第二招,我抬起右手,迎着他的拳头稳稳地一抓,随即掌心的劲道汹涌地吐出,将他的身子弹了出去,连退三步,跌向墙角。
“任先生,这是我的地盘,说过不卖,谁都不敢替我作主,听清楚了吗?”我轻描淡写地击退了他,缓缓地拍了拍手,又取了一张纸巾,在指尖上慢慢擦拭着,丝毫不把他穷凶极恶的进攻放在眼里。
(第四部完,请看第五部《远古封印》)